一、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以下簡稱政務院)設立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等部委。鐵道部負責對全國鐵路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歸口管理,并直接經營管理中央鐵路,其前身是1949年1月成立的中央軍委鐵道部。郵電部負責統一領導和管理全國郵政和電信事業。交通部負責領導全國的水運、公路和民間交通運輸工作,其臨時辦事機構最初以原華北人民政府交通部為班底。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均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下工作。
二、1958年10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首都機場正式投入使用。這是新中國成立后新建的第一個大型民用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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