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的意見》解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智慧交通等重要指示精神,推動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發展,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意見》,抓好貫徹落實,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數字經濟、智慧交通發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大力發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綠色港口”,為包括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在內的智慧交通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部黨組多次研究部署,加快智慧交通發展,積極推進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李小鵬部長多次現場調研指導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發展并作出指示。近年來,我部印發了《關于建設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導意見》《數字交通“十四五”發展規劃》《關于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指導性文件;依托交通強國建設試點,組織實施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示范工程;制定發布了《自動化集裝箱碼頭設計規范》《內河電子航道圖技術規范》等標準規范。目前,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成為加快建設智慧交通的先行領域和交通運輸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目前,我國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短板。一是統籌謀劃與協調聯動不足,數字化智慧化應用深度和廣度有待拓展。二是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保護重視不夠,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碼頭生產管理系統(TOS)等標準化和市場化推廣尚顯不足。四是多梯級船閘信息交互不暢,聯合調度還未全面實現,航道養護管理智慧化程度不高。
《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突出三個方面:一是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智慧交通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部黨組關于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的各項部署。二是做好《意見》與《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的銜接,全面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年)》中關于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的有關要求。三是注重調查研究,提出針對性強的任務舉措。
為加快推動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發展,部水運局去年組織開展了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研究,今年2月啟動了《意見》起草工作。6月,部領導帶隊調研包括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在內的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水運局、水運院負責同志帶隊對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發展進行實地調研,全面了解發展現狀、存在問題、發展規劃等。在充分吸納了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等調研成果的基礎上,《意見》廣泛征求了部內相關司局、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重點企業以及學會協會等單位意見,經部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于2023年11月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總體要求、夯實數字底座、推進生產運營管理智慧化、推進對外服務智慧化、強化科技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實施要求六部分,提出了25項任務。
一是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二是夯實數字底座。包括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水運數據資源體系、提升網絡和數據安全能力三方面內容、8項任務。
三是推進生產運營管理智慧化。包括推進港口生產智慧化、推進航道養護智慧化、推進運營管理智慧化三方面內容、8項任務。
四是推進對外服務智慧化。包括推進港口對外服務智慧化、推進航道公共服務智慧化兩方面內容、5項任務。
五是強化科技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包括強化科技和標準支撐、強化協同聯動和交流合作兩方面內容、4項任務。
六是實施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試點示范、加強政策保障、加強跟蹤評估等四方面內容。
三、實施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部加強總體設計,強化宣貫、指導與督促。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按職責加強對港口企業和航道建設養護單位的指導,加強組織協調,扎實推進各項任務實施。
二是加強試點示范。發揮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引領作用,推動建設一批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示范項目。深化智能交通先導應用試點,繼續支持開展港口集裝箱水平運輸和集疏運自動駕駛試點。
三是加強政策保障。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對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設的政策支持,推動建立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加強人才保障,推進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規劃、咨詢、設計、施工、運營以及網絡安全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引導形成相互競爭、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格局。
四是加強跟蹤評估。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統籌工作要求,加強上下聯動,完善考核工作機制,對目標完成情況、任務實施情況開展跟蹤評估,重要進展及面臨的共性問題及時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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