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各地進一步規范農村客貨郵運營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加快構建集約高效可持續的農村交通運輸服務體系。
《指南》共九章36條,包括總則、運營基礎、站點設置、運營線路、運營車輛、作業流程、安全管理、服務監督、附則九部分。
1.總則。主要明確了《指南》制定目的依據、發展導向等,鼓勵在縣級行政區域內,明確具備本地資源整合能力、能夠協調農村客貨郵運營所需資源的經營者作為牽頭單位統籌推進農村客貨郵融合工作,鼓勵多部門協同合作支持農村客貨郵經營者拓展經營范圍,增強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可持續發展能力。
2.運營基礎。主要明確了保障農村客貨郵運營服務的基礎要素,包括在企業層面,農村客貨郵經營者需具備與業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和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運營管理、人員管理、車輛管理、作業管理、安全管理等。在人員方面,要求從業人員熟悉相應崗位操作流程,具備與相關業務適應的安全知識、操作技能和服務能力等。在運營組織方面,鼓勵具備條件的農村客貨郵經營者建立運營服務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共用、信息跟蹤查詢、安全管理等功能。鼓勵農村客貨郵運營牽頭單位與其他農村客貨郵經營者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方職責、權利和義務等。
3.站點設置。主要從設置原則、站點選址、功能布局、設備配置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確站點設置要堅持統籌規劃、資源集約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客貨郵服務站點的位置、數量、規模和功能。同時,從縣、鄉、村三級客貨郵站點的功能定位和可利用的現有資源,分別提出站點升級改造、功能區設置和設施設備配置等要求,引導建立功能更加集約、資源利用更加高效、服務覆蓋更加廣泛的三級站點體系。
4.運營線路。主要從模式選擇、線路及停靠點優化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在服務模式上,對于郵政快遞服務需求相對較小且多為小件、散件的地區,鼓勵通過農村客運車輛代運郵件快件;對于農村貨運物流、郵政快遞服務需求相對較大或多為大件的地區,鼓勵發展貨運班車模式。在線路設置上,要求農村客貨郵經營者結合農村群眾出行需求、郵件快件運輸需要等,合理優化運營線路和停靠站點,并鼓勵通過設置交接箱等方式,保障旅客便捷乘車需要。
5.運營車輛主要從車輛選型、使用裝載、技術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鼓勵選用符合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適配車輛選型技術要求的車型。鼓勵使用標準化的物流周轉袋(箱),提高裝卸運輸效率。對于選用配備行李艙或車內物品存放區的農村客運車輛代運郵件快件的,要求符合《道路客運車輛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客運班車行李艙載貨運輸規范》等規定。
6.作業流程主要從受理、驗視、包裝、裝卸、運輸、交付等環節提出要求。其中,明確鄉鎮、村級客貨郵站點運營單位要落實實名收寄和收寄驗視等制度要求。農村客貨郵經營者在裝卸、交接郵件快件時,要認真核對數量等信息;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滾動滑動,加強在途檢查管理,不得在客貨郵站點以外裝載郵件快件。鼓勵縣級客貨郵站點經營者利用自動化分揀設備提高郵件快件等分揀效率。對于需冷鏈寄遞的快件,鼓勵選用符合規定的冷鏈快遞保溫箱等設備進行運輸。
7.安全管理主要從安全責任、安全制度、運行監控、應急處置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確農村客貨郵經營者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人員、車輛、設備、場地、信息安全等管理,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車輛重點部位運行監控,強化寄遞物品源頭驗視,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培訓和實操演練,保障運營安全。
8.服務監督主要從服務標準、異常和投訴處理、服務監督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明確農村客貨郵經營者要制定公開透明的運營服務標準,依法依規確定服務項目和計費規則;建立服務質量社會監督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受理解決群眾反應的問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客貨郵運營情況監測,督促農村客貨郵經營者提升服務質量。
9.附則主要明確了文件實施日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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