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加快贛南次中心城市建設,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贛辦字〔2018〕55號)、《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贛州市功能和品質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9〕9號)文件精神,結合龍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以建設讓人民滿意的“美麗宜居、整潔文明”城市為目標,以生態修復、城市修補為依托,以管理創新、文明創建為抓手,精心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進一步夯實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和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基礎,走出一條彰顯龍南特色、順應人民期盼的城市發展之路,加快建設贛深高鐵沿線“強旺美富”明珠縣。
二、主要任務
按照建設“美麗宜居、整潔文明”城市要求,遵循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的思路,統籌推進八大行動,做到一年大提升,突出重點治頑疾,兩年上臺階,完善設施補短板,三年進一流,彰顯特色提品質。
(一)開展“治臟”行動
1.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臟”。落實網格化管理及“門前三包”責任制,開展“以克論凈、路見本色”、“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麗”行動。2019年底中心城區主次干道機掃率達到85%以上、2021年底達到95%以上。逐步提高城市環衛保潔專業化、市場化水平,到2021年基本實現市場化。加強城市規劃區建筑垃圾(渣土)運輸管理,全面啟用環保專業運輸車輛對建筑垃圾(渣土)進行處置,全面整治沿途拋灑滴漏、車輪帶泥上路等現象。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管理,禁止在住宅樓內新建餐飲服務項目,禁止未經處理的餐飲油煙向雨水和污水管道直接排放。〔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三創”辦、縣環保局、縣教科體局、區社會事務局、區項目辦、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排名第一的責任單位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臟”。切實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強化建筑工地生活區環境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無污水亂排。推進建筑工地、收儲用地的圍擋建設,確保有噴淋等降塵設施。〔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城管局〕
3.治理住宅小區居住環境“臟”。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監管,提升物業管理水平,開展居住小區環境整治,清理小區綠地、樓道、屋頂等衛生死角,整治亂倒垃圾、亂堆雜物等現象,打造一批省內一流水平的物業管理示范小區。落實無物業管理居民住宅區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完善老舊小區、無物業管理小區的管理。〔責任單位:縣住建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二)開展“治亂”行動
4.治理建筑風貌“亂”。?科學編制街景整治規劃,規劃并實施中心城區主干道兩側建筑立面提升工程,推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潔。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規拆除屋頂廣告牌,規范空調圍擋、廣告、牌匾、標識設置,整治“防盜窗”,對城區主次干道沿街店招進行統一改造提升。強化戶外廣告設置審查,嚴禁無規劃設立戶外廣告。開展違法張貼整治,清理“牛皮癬”小廣告,治理“亂貼亂畫、亂披亂掛”現象。〔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三創”辦、縣公安局〕
5.治理市容秩序“亂”。開展占道經營整治,重點整治城區主次干道、車站、公園、廣場、集貿市場、學校等重點場所占道及出店經營行為。加強小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五小行業”整治工作,做到制度上墻、亮證經營。對確屬方便群眾日常生活的臨時攤點,實行總量管控、劃定范圍、限時經營、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規范各類占道亭棚,對喪失功能、影響市容市貌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規拆除。重點推進農產品交易中心項目、二手車市場等各類專業市場建設,規范夜宵夜市管理,源頭治理馬路市場等市容亂象。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推進人民大道綜合市場、水東市場等老舊農貿市場改造,到2021年建設大羅工業園市場(勤業附近)、東江工業園市場(新圳花園附近)、大羅安置區市場(大羅安置區內)等三個農貿市場,推廣凈菜超市,推進凈菜入城。在水東、新都、龍洲、陽光龍苑等農貿市場建設快速檢測室。新建一批物流專業市場和廢品回收交易市場。〔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城投公司、縣自然資源局〕
6.治理違建臨建“亂”。深入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堅決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形成長效管控機制。大力推進圍墻整治,拆墻拆臨,透綠亮綠,騰出用地優先增加公共綠地、休閑、停車等設施。推進城市批而未建圍擋地塊專項整治,一年以上暫不開發的應開辟為臨時停車、健身場地或綠化。〔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
7.治理施工管理“亂”。強化城市管線規劃建設的系統性和前瞻性,新(改)建道路完工后五年內原則上不得開挖。加強道路開挖審批管理,嚴格規定道路挖掘施工范圍、時間及恢復時限、標準。建立完善城市地下施工審批制度,加強道路開挖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城市燃氣、給排水等管網安全。嚴厲查處違反規定、噪聲擾民、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建設工地。〔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
8.治理背街小巷“亂”。按照水通、路平、增美、燈亮、線齊、窗明、暢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質。背街小巷路面硬化、平整,無明顯坑洼積水;排水設施完善,無露天排水溝渠;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無臟亂差、無牛皮癬等現象。到2019年,實現1條以上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到2021年實現全覆蓋。開展城市各類架空線整治,完成架空線共桿共建和“上改下”工程建設,基本消除“空中蜘蛛網”現象。〔責任單位:縣“三創”辦、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供電公司、縣廣電網絡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縣深燃公司、龍南旅發集團、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三)開展“治堵”行動
9.加強交通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完善路網布局,完善城市道路功能,優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級配,提高路網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通“斷頭路”,推進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設,積極打造“暢通城市”,加快推進“五橋十路”、三南公路、高鐵新區路網等交通項目建設。加強交通配套設施建設,確保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設備配備到位,行人過街、機非分離、人車分離等設施配置完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城投公司、龍南旅發集團〕
10.加強公交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公交國有化改造。購置69輛新能源公交車,改善公交車輛乘車環境,規范公交運行,優化公交線路,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務水平。加強出租車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到2020年,城區公共交通分擔率提升到30%以上。加快城市自行車道、人行道建設,構建“步行+自行車”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區項目辦、縣城管局、縣發改委〕
11.加強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設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科學渠化路口節點,優化交通組織,建設完善紅綠燈、電子警察等交通標志標線。大力實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強化電動車通行秩序管理。大力整治機動車、摩托車、電瓶車亂停亂放問題,深入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治理行動,整治或規范“三輪車”經營秩序,整治違規霸占公共停車位問題。提升市民素養,倡導文明、綠色、低碳出行。〔責任單位: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委宣傳部、縣“三創”辦、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12.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建設一批公共停車場,科學布置地下停車場,增加停車位供給。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按標準配建地下停車庫。清理恢復被挪用的停車場。鼓勵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停車場,推廣利用城市支路作為夜間限時間歇性停車位,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場夜間開放。整治電動車占用建筑過道、樓梯間、出入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充電問題。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規劃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設施,結合小區改造增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智能充電設施。〔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局、縣城投公司、縣住建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縣交通運輸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四)開展“功能修補”行動
13.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大力完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和社區管理服務等設施,按標準建設公共美術館、群藝館和科技館,確保體育中心于2019年全面投入使用,3年內新建、改擴建中小學校6所,加快推進龍南縣婦幼保健院(含東江鄉衛生院)一期醫療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提高群眾最關心的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優化城市公共服務功能布局,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實施社區新建改建工程,加強社區服務場所建設,每個社區建有便民市場、衛生服務站、文體活動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打造15分鐘步行便民社區服務圈。〔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教科體局、縣衛健委、縣文廣新旅局、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14.加快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完善城市給水、排水、燃氣、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推進綜合管廊建設,積極推進廊線管廊、管道、管溝建設,基本解決“馬路拉鏈”問題。加快對漏損嚴重的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推動省天然氣管網贛州南支線建成通氣,提高管道天然氣覆蓋率。保障道路路面完好率、平整度,確保窨井蓋和道路路面平齊,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平整、連續、通暢、無損壞,到2021年城市道路完好率達95%以上。〔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發改委、縣城投公司、縣供電公司、縣廣電網絡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區項目辦、區建投公司、縣深燃公司〕
15.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齊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推進污水管網全覆蓋,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標準改造。力爭2020年底前縣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力爭到2021年底前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從“重水輕泥”向“泥水并重”轉變,到2020年全面建成運行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委〕
16.加強垃圾環衛設施建設。合理設置和完善生活垃圾處理及收運設施,利用焚燒發電、垃圾焚燒、衛生填埋、綜合利用等多元化方式處理生活垃圾。增加城區垃圾轉運站,規劃建設建筑垃圾臨時堆放場地。積極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密閉運輸和分類處理設施建設,力爭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深入開展城市“廁所革命”,提檔升級城市公廁,2019年內新(改、擴)建城區公廁18所,2020年城區公廁全部達到二類及以上標準,徹底取締城鎮范圍內公共旱廁。〔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環保局、龍南鎮、里仁鎮、東江鄉、桃江鄉〕
17.加強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打造10分鐘體育健身圈,新建8片籃球場,10片羽毛球場,力爭每個社區均有1處公益性籃球場或羽毛球場。合理利用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廣場及空置場所建設健身設施,逐步實現“公園體育化”,實現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08平方米以上。鼓勵社會力量建設籠式足球、五人制等小型多樣的足球場地,提倡學校與社會共建共享足球場地。〔責任單位:縣教科體局、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民政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18.加強老舊小區設施建設。加快老舊小區改造,全面整治樓院、樓棟、樓道、樓頂破敗雜亂面貌,完善舊住宅區停車、公共照明、電動汽車充電、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網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便利店、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健身休閑、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服務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舊住宅加裝電梯,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三年攻堅計劃,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上級下達的改造任務。〔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局、縣教科體局、縣民政局、縣應急管理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19.加強應急保障設施建設。健全城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加快建立城市應急救援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城市生產安全事故處置水平。加強城市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發揮好應急避難場所作用,提升城市應急救助能力。加強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澇、供氣和污水、污泥、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整治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占用、封閉消防通道問題。加強消防站點、水源等消防安全設施建設和維護,建設消防應急救援訓練基地。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配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加強既有市政消火栓的排查和維修力度。依法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段和種類,城區內禁燃煙花爆竹。〔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縣文廣新旅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供銷社〕
20.加強經開區功能設施建設。加快產城融合發展,促進經開區由封閉型的區塊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形成產業空間與城市組團協調發展的良性格局,將經開區環境衛生、市政市容、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納入城市統一管理、統一標準,補齊經開區功能設施配套短板,大力優化經開區宜業宜居環境。推動經開區集約用地,加大閑置、低效用地清查力度。〔責任單位:經開區項目辦、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區招商與企業服務局、區社會事務局〕
21.加快公用便民設施建設。在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區設有輪椅通道、扶手、緣石坡道等無障礙設施,城鄉公共衛生間有必要的無障礙設施,設置方便殘疾人、老年人、傷病人或孕婦兒童使用的帶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車站、行政服務中心、醫院、景區景點、大型商場設有無障礙衛生間和母嬰室,能夠正常使用。〔責任單位:縣“三創”辦、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行管委、縣衛健委、縣文廣新旅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城管局、縣殘聯〕
(五)開展“生態修復”行動
22.實施城市山體修復工程。全面落實林長制,加強對金雞寨公園、獅山公園、玉石仙巖等中心城區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對城區及周邊因采石、開發建設等造成受損的山體,按照“誰破壞、誰修復”原則明確實施主體,因地制宜采取科學的工程、生物措施進行修復,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山體自然形態,恢復鄉土植被群落,減少水土流失,在有條件的地段,可以建成郊野公園。〔責任單位: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局、縣水利局〕
23.實施城市水環境修復工程。全面落實河長制,持續開展清河行動,推進河湖“四亂”治理,因地制宜改造恢復自然岸線和濱水植被群落,實現城市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科學開展中心城區水體清淤,恢復部分原有池塘,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的要求,綜合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確保黑臭水體不新增不反彈。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綜合評估達到優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質達到Ⅱ類、地下水水質達到Ⅲ類。〔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
24.實施綠化改造提升工程。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公園綠地,全面提升城市綠化品質,推進城市綠化景觀化、多樣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力爭到2020年建成區綠地覆蓋率達到38%以上、綠化率達到33%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平方米以上。重點加強老城區等綠化薄弱地區的綠化改造提升。對城市裸露土地力爭100%綠化美化,做到“黃土不露天”。增補既有公園綠地的配套設施,更替老舊破損設施,提高養護水平。增加道路綠化喬木比重,強化街道樹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樹池100%綠化或軟覆蓋。保護古樹名木,嚴禁移植古樹名木和大樹進城。加大小綠地、小游園、小憩園建設力度和覆蓋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窗臺綠化。〔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林業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文廣新旅局〕
25.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對市政道路、廣場、公共建筑、住宅小區、園林綠地和河道進行新建、改擴建時,同步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內容。全面完成城區低洼易澇點的治理,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到2021年城市建成區25%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
(六)開展“特色彰顯”行動
26.開展城市設計。開展總體城市設計,確定城市風貌特色,保護自然山水格局,優化形態格局,建立城市景觀框架。將地塊城市設計作為城市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強城市新區、重要街道、城市廣場、濱水岸線等重要地區和節點的城市設計,實現重點片區、重要地段城市設計全覆蓋,并在規劃建設中落實城市設計要求,嚴格控制城市天際輪廓線、建筑風格、色彩、造型等景觀風貌。做足“顯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結合濱水岸線規劃建設公園綠地、文化展示、親水碼頭等設施,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濱水空間。〔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發改委、縣水利局、縣林業局〕
27.實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繕工程。推進黃道生騎樓的修繕、整治與開發工作,把街區打造成靚麗的城市文化名片。小規模、漸進式推進老舊城區更新改造。〔責任單位:縣文廣新旅局、龍南旅發集團、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
28.實施保護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按照保護為主、合理利用的原則,加強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等傳統風貌區域的保護和周邊環境整治,對保護性建筑歸檔管理和掛牌保護。鼓勵老建筑改造再利用,優先用于公共文化、公共體育、養老和創意產業。〔責任單位:縣文廣新旅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各鄉(鎮、場、管委會)〕
(七)開展“亮化美化”行動
29.實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編制城市夜景照明專項規劃。提升城市公共空間照明水平,大街小巷裝燈率達100%,亮燈率達96%以上。重點打造公園廣場、主街道、“三江六岸”等夜景亮化。城市照明設計要強調有層次有重點、人性化,不搞滿城亮化和過度亮化,避免在居住區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觀照明按照重大節假日模式、周末模式、平日模式、深夜模式設計管理。〔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
30.實施城市細部美化工程。按照“精細秀美”的要求在重要地段和節點建設體現地域特色、歷史文化、紅色元素、客家圍屋元素的城市小品和雕塑,充分體現城市雕塑、標識標牌、“街道家具”的內涵和美學美感。〔責任單位:縣城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
(八)開展“治理創新”行動
31.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持續完善新一代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加快推進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環保、智慧養老、智慧社區、智慧電梯、智慧路燈、智慧停車、智慧消防等建設。加快“平安龍南”服務項目建設。全面推進行政服務中心“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窗受理集成辦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行管委、縣教科體局、縣城管局、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委、縣文廣新旅局、縣環保局、縣民政局、區經發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縣廣電網絡公司〕
32.提高城市管理執法水平。推進市縣一體化運行體系建設,開通數字城管APP,形成智能城市管理常態長效機制。充實管理執法力量,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推進城市管理文明執法。〔責任單位:縣城管局〕
33.開展城市創建活動。大力創建衛生城市,力爭在2019年成功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大力創建文明城市,力爭在2020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大力創建生態園林城市、園林城市、森林城市,力爭在2021年成功創建國家園林縣城。加強城市人文形象宣傳,設置彰顯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宣傳推介標識。〔責任單位:縣“三創”辦、縣城管局、縣衛健委、縣林業局、縣文廣新旅局、縣委宣傳部、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34.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強化文明市民宣傳教育,促進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強化市民公德意識,倡導制定市民公約,規范市民行為。強化義務教育階段文明素質教育。加大對車窗拋物、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公共設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為的懲戒力度,促進城市公共場所文明有序,充分發揮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培育義工、志愿者、義務監督員等社會力量,積極實踐“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責任單位:縣“三創”辦、縣委宣傳部、縣教科體局、縣城管局、團縣委、縣婦聯、縣文廣新旅局、龍南鎮、里仁鎮、桃江鄉、東江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同志擔任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具體負責開展“城市功能和品質提升行動”日常事務,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明確工作職責。城市功能和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涉及面廣,牽涉單位多,對行動計劃中確定的重點項目、重要事項,要逐一明確領導、責任單位,制定目標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縣直相關部門和有關鄉(鎮、場、管委會)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合力攻堅,各項工作牽頭責任部門要制定專項方案于4月8日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資金保障。加大對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性設施投入,確保各類重大項目建設需求。充分放開思路,用足用活政策,籌集各類資金。創新多元化資金籌集方式,吸引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建設發展。
(四)廣泛宣傳動員。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微信等媒體平臺,采取專欄報道、政策解讀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素質,宣傳提升城市人居環境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社會氛圍。
(五)建立長效機制。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標、明確標準、清晰流程的城市建設管理標準體系,強力推進“網格化”管理機制建設,實現城市管理由“突擊治理”向“日常監管”轉變,推動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長效化、常態化發展。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持續推進城市管理工作法制化、規范化。
(六)強化督查考核。將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納入各縣直單位、鄉(鎮、場、管委會)高質量發展綜合考評體系。加強工作調度,適時開展督查,對工作進展較慢、考核評價靠后的定期通報或約談。
龍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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