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根據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及省委十三屆七次、八次會議精神、《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江西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按照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的新要求,明確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統籌相關領域制度和政策創新,是指導全省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
我省正處于加速發展的爬坡期、全面小康的攻堅期和生態建設的提升期,也是城鎮化深入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深刻認識新型城鎮化對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的重大意義,緊緊抓住新型城鎮化蘊含的重大歷史機遇,牢牢把握新型城鎮化正確的發展方向,妥善應對城鎮化面臨的風險和挑戰。
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利于闖出發展升級新天地。面對產業升級、開放升級、創新升級的新要求,我省的經濟增長動力必須由過去主要依靠投資拉動轉向投資與消費的協調拉動。推進城鎮化,將拉動我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住房建設等投資需求。同時,隨著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也將擴大消費群體、改變消費結構,促進儲蓄向消費轉化,從而增強消費能力、釋放消費需求。投資與消費協調拉動的形成,將促進我省需求結構的持續優化,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
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利于開啟小康提速新征程。與全國人民同步實現全面小康、共享幸福生活,是4500萬贛鄱兒女的共同愿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是城鎮化率達到60%,而2013年我省城鎮化率為48.87%,低于53.73%的全國城鎮化率和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城鎮化的推進,必將逐步破除城鄉二元體制,逐步化解城市內部二元結構矛盾,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有效解決“三農”問題,提高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提升以人為本的城鎮化質量,從而加快全面建設小康進程,讓人們生活得更加美好。
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利于邁出區域協調發展新步伐。城鎮化必然引導人口和經濟形成區域空間集聚,從而帶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當前,我省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2013年人均GDP最高的設區市與最低的相差5萬多元。推進城鎮化,有助于培育形成一批城鎮群和增長極,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引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資源高效配置,使人口分布與經濟布局更加合理,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從而構筑起龍頭昂起、兩翼齊飛、蘇區振興的區域發展格局。
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利于開拓綠色崛起新境界。城鎮是二、三產業的主要載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我省要開拓綠色崛起新境界,關鍵是推動城鎮的綠色發展。新型城鎮化,注重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資源,注重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盡可能減少城鎮化對自然的干擾和損害,能夠最大限度地鞏固好、發揮好江西的生態優勢,將對江西的科學發展、綠色崛起發揮巨大的推動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世紀以來,我省依托中心城市和重點縣城,以加快產業和人口集聚為重點,不斷提高城鎮綜合承載力、集聚力和輻射力,城鎮化呈現良好發展態勢。
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從2001年至2013年,我省城鎮人口從1149萬增加到2210萬,凈增1061萬人,年均增加80多萬人;城鎮化率從27.69%上升到48.87%,年均提高1.63個百分點,與全國城鎮化率的差距由8.44個百分點縮小到4.86個百分點。
城鎮化形態趨于優化。依托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以交通主通道為軸線,初步形成了“一群兩帶三區”的城鎮布局主骨架,即鄱陽湖生態城市群,滬昆沿線城鎮發展帶、京九沿線城鎮發展帶,以及南昌都市區、九江都市區、贛州都市區。
市政建設水平大幅提高。2012年,全省設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4.99平方米;燃氣普及率達到了94.4%;自來水普及率達到了97.67%;城市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等指標明顯提升,實現縣城以上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全覆蓋。
城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以規劃為引領,以94個工業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為平臺,優化產業布局,聚集生產要素,促進了一批新興產業和產業集群的加快形成,帶動城鎮規模擴張和人口集聚,夯實了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
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必須高度重視并著力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城鎮化水平偏低。2013年我省城鎮化率比全國低4.86個百分點,戶籍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相差21.77個百分點。全省只有22個城市,特別是大中城市數量少、規模小、空間布局不合理,總體競爭力不強。產城融合不緊密,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不同步,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城鎮化率與工業化率的比值只有1.09,低于1.45的全國平均水平。城鎮化發展方式比較粗放,城鎮建設和生態保護矛盾日益突出,居住環境不優、生活品質不高。
市民化進程偏慢。截至2013年末,我省農民工總數達到789.5萬人,其中省外就業540.7萬人,省內就業248.8萬人。但由于歷史和體制因素,省內就業的農民工雖然逐步成為了產業工人,卻難以成為真正的城鎮居民,無法享有城鎮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仍處于“半市民化”狀態。城鎮內部出現新的二元矛盾,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人問題日益凸顯,給經濟社會帶來諸多風險隱患。
“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1990-2012年,我省連續統計的15個主要城市建成區面積從259.5平方公里擴展到928.8平方公里,增長了3.58倍;同期戶籍人口僅增長了2.06倍,明顯滯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的增長速度。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導致建成區產業強度和人口密度偏低,耕地減少加快,失地農民增多,拆遷糾紛時有發生。
城市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城鎮無序開發,人口集聚不均衡,城市景觀結構與其自然地理特征不協調,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城市建設、輕城市管理,重地上、輕地下現象比較突出。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加劇、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城市管理運行效率不高等問題日益明顯,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等外來人口集聚區人居環境較差。
規劃建設特色不明顯。一些地方規劃科學性不夠,未充分兼顧環境、交通、配套設施等因素,在建設中盲目貪大求洋、照搬照抄,缺乏個性與特色。“建設性破壞”有蔓延趨勢,城市的自然和文化遭到破壞。一些地方農村“空心化”、“一戶多宅”現象比較嚴重,有的盲目模仿城市小區模式建設新農村,導致鄉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體制機制不健全。城鄉戶籍、土地、社會保障等制度,以及計劃生育、公共就業服務、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政策存在二元分割,制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涉及農村房屋、宅基地用益物權、集體建設用地等農村產權制度尚不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未能一體化,同一地區的城鄉居民在統籌層次、就醫選擇、保障范圍、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
我省已進入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重要時期,城鎮化率處于30%-70%的快速發展區間,城鎮化發展的外部條件和內在動力逐步變化。如果延續過去傳統粗放的城鎮化模式,會帶來產業難以轉型升級、生態優勢逐步喪失、社會矛盾易發多發、發展水平差距擴大等諸多風險,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進而影響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因此,我省城鎮化必須進入以提升質量為主的轉型發展新階段。
城鎮化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目前全球增長格局受到巨大沖擊,主要經濟體需求結構和供給結構都面臨較大調整壓力,世界經濟增長模式將進入一個艱難的調整過程。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國內經濟增長更加注重調結構和促轉型,我們面臨的產業轉型和消化過剩產能的壓力加大。在此背景下,傳統速度型的城鎮化發展模式難以為繼,主要依靠農村剩余勞動力無限供給、土地資源大量消耗、生態環境明顯破壞來推動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模式不可持續。
城鎮化轉型發展勢在必行。2014年,我省城鎮化率即將突破50%,這意味著我省將有一半以上人口在城鎮工作和生活,標志著我省經濟社會結構將發生深刻轉變,將帶來社會形態、思想觀念、消費模式和行為方式等的重大變化。特別是隨著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農村文明向城鎮文明轉變,農民變市民、農業富余勞動力減少和人口老齡化程度提高,城鎮公共服務供求矛盾將日益凸顯,主要依靠低水平公共服務推動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模式不可持續,城鎮化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的發展轉型勢在必行。
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機制日趨完善。新型城鎮化更加注重人的城鎮化,隨著以人為本的城鎮化深入推進,將推動服務型政府的建設。在更加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要素資源作用的同時,更加有效履行政府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和營造制度環境的重要職責,實現從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向關注社會民生轉變,從物質建設向公共服務轉變,從行政管制向制度設計轉變,使城鎮化成為順勢而為、水到渠成的發展過程。
江西的城鎮化道路,必須在充分認識發展現狀的基礎上,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加快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堅持以改革創新為統領,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城鎮群為主體形態,以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堅定不移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突出大中城市發展、產城融合、綠色城鎮建設、人居環境與生活品質提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升城鎮可持續發展水平,為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積極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穩步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培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意識,不斷提高人口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使全體居民共享城鎮化發展成果。
——優化布局,分區實施。以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和信息網絡為依托,以城市間分工協作為紐帶,完善省域城鎮空間結構體系,合理控制城鎮開發邊界,優化城市內部空間結構,提高國土空間利用效率。結合主體功能布局,因地制宜分區指導城鎮化發展。
——生態文明,綠色低碳。根據不同城鎮資源環境承載力、發展基礎和潛力,合理確定城鎮發展規模,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著力打造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使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鎮化進程。
——四化同步,城鄉一體。同步推進信息化、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相互促進,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建立健全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長效機制,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
——文化傳承,彰顯特色。尊重人文歷史,保護自然風貌,融入現代元素,延續城市歷史文脈,發展有歷史記憶、贛域特色、民俗風貌的美麗城鎮,促進自然與人文、現代與傳統交融,把城市打造成為歷史底蘊厚重、時代特色鮮明的人文魅力空間。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更加尊重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切實履行政府制定規劃政策、提供公共服務和營造制度環境的重要職責,促進城鎮化發展的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緊密結合。使城鎮化成為市場主導、自然發展的過程,成為政府引導、科學發展的過程。
——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按照中央政府對城鎮化的總體規劃、戰略布局和制度安排,統籌推進戶籍、土地、公共服務、社會保障、財稅等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重點突破,鼓勵探索、試點先行,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總結推廣經驗,積極穩妥扎實有序推進新型城鎮化。
——城鎮化健康有序發展。城鎮化水平持續提高、質量穩步提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力爭接近或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縮小2個百分點左右,努力實現63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城鎮化布局不斷優化。優化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的城鎮布局,以城鎮群為主體形態,形成“一群兩帶三區四組團”為主骨架的省域城鎮空間結構體系。到2020年,培育形成1座300-500萬人口的大城市、2座100-300萬人口的大城市、8座50-100萬人口的區域性中心城市、60個左右小城市、一批特色小城鎮,城市規模結構更加完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
——緊湊綠色城市發展模式基本形成。全面推行密度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導向的緊湊綠色型開發模式,實現新增城市建設用地1萬人∕平方公里的控制標準。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日益成為城市經濟生活的主流,節能節水產品、節能環保汽車和節能省地型建筑比例大幅提升,城市生產和生活的資源循環利用更加普及,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
——城鎮生活品質明顯提升。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地下管道綜合管廊模式有效推廣,公交出行比例、公交站點覆蓋率明顯提高,城市服務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細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居民生活方便度進一步提升。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文化品位得到提升,特色鮮明、宜居宜業宜游的新型城鎮初步建成。
——產城融合日臻緊密。產業支撐城鎮發展能力增強,城鎮承載產業空間持續優化,實現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融合發展。城鎮化率和工業化率的比值接近全國平均水平,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力爭達到45%。城鎮發展和產業集聚、就業轉移、人口集聚更加協調統一。
——城鎮化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戶籍管理、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義務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進城落戶農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市場化退出機制基本形成。行政區劃和金融體制、財稅體制、城市建設融資機制、生態環境制度等更加完善。
專欄1新型城鎮化主要指標
指標
2012年
2020年
城鎮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鎮化率(%)
47.51
力爭接近或達到60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26.96
40左右
基本公共服務
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比例(%)
95
≥99
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新成長勞動力免費接受基本職業技能培訓覆蓋率(%)
≥95
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
74.06
≥90
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
95
≥98
城鎮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率(%)
13.10
≥23
基礎設施
百萬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
44.30
60
城鎮公共供水普及率(%)
95.61
98
城市污水處理率(%)
84.25
95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89.05
95
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Mbps)
4
≥50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81
100
資源環境
人均城市建設用地(平方米)
116
≤100
城鎮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
8
13
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50
城市建成區綠地率(%)
42.74
47.3
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的比例(%)
60
注:①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率指標中,常住人口不含16周歲以下人員和在校學生。
②城鎮保障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含廉租房)、政策性商品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
③人均城市建設用地,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規定,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標準為65.0-115.0平方米,新建城市為85.1-105.0平方米。
④城市空氣質量國家標準:在1996年標準基礎上,增設了PM2.5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調整了PM10、二氧化氮、鉛等濃度限值。
⑤2020年目標主要參考國家規劃目標。
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兼顧高校和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城鎮間異地就業人員和城區城郊農業人口,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選擇,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積極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使其進得來、落得下、留得住、有保障。
各類城鎮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制度,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標準,并向全社會公布,基本滿足農業轉移人口特別是新生代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享有城鎮生活待遇的合理預期。
以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為前置條件,以長期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有序放開南昌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積極放開其他設區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縣級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大城市可設置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過3年。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漸進的原則,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常住人口提供轉變,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
按照國家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的統一部署,為學生學籍轉接提供便捷服務。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結合農民工分布和城市發展情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科學核定教師編制,足額撥付教育經費。堅持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以流入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就近安排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公辦義務教育資源暫時短缺的城市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民辦公助等方式,拓寬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免費義務教育渠道。逐步完善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建立健全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實施辦法。
建立全省統一的就業服務綜合中心,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政策咨詢等服務,引導職業中介機構為農村勞動力提供規范誠信服務。整合職業教育、技工院校等培訓資源,開展校企合作,為農民工提供基本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強化企業開展農民工技能培訓責任,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鼓勵高等院校、各類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用工企業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教材和師資隊伍建設,推進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民工職業技能認定體系,擴大職業技能認定范圍,鼓勵農民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并適當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措施,提高貸款額度,降低反擔保門檻,支持農民工創業發展。健全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機制,加強基層農民工權益保障隊伍建設,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專欄2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勞動預備制培訓:對農村初、高中畢業后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組織其參加6-12個月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對有培訓意愿的農村籍退役士兵也納入技能儲備培訓范圍。
就業技能培訓:對轉移到非農產業務工經商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專項技能或初級技能培訓,加大財政投入,依托技工院校、中高等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等培訓機構,免費開展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40萬人次。
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鼓勵企業結合行業特點和崗位技能需求,開展農民工在崗技能提升培訓,通過發放培訓補貼的形式,調動企業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積極性、主動性,每年培訓農民工30萬人次。
高技能人才培訓:對具備初、中級技能的農民工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計劃,完善培訓補貼政策,每年培養4萬人次。
社區公益性培訓:組織中高等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開展面向農民工的公益性教育培訓,與街道、社區合作,舉辦靈活多樣的社區培訓,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依托現有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和設施,提升改造一批職業技能實訓基地。鼓勵各類企業聯合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建設一批農民工實訓基地。支持發展一批有優質特色的技工學校和示范性中高等職業院校。
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農民工參保權益,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鼓勵農民工積極參保、連續參保。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允許靈活就業農民工參加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救助體系之間的銜接,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強化企業繳費責任,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比例。推進社會保險跨區域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辦理和省內就醫即時結算,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探索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合作,開辦各類補充性養老、醫療、健康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在居住地申請低保制度。
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根據常住人口配置城鎮公共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將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婦幼保健、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控、職業病防治、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農民工集聚地的疾病監測、疫情處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可以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支持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建設農民工集體宿舍。探索由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租房,鼓勵城市新區中的村集體利用留用的農民生產生活用地建設公租房,增加保障房供給,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逐步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支持農民工家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明確各級政府職能,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合理分擔公共成本,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
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性質,確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各級政府主要承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在義務教育、基本養老、就業服務、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業要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職工技能培訓投入,依法為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農民工要積極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和技能培訓,按時繳納保費并連年參保,提升職業技能。
省政府根據中央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政策,負責制定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總體規劃和配套政策。
市縣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城市和建制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具體方案和實施細則。各級政府根據基本公共服務的事權劃分,承擔相應的財政支出責任,增強農業轉移人口落戶較多地區政府的公共服務保障能力。
推進農民工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群體融入社會,建設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農民工的比例,積極引導農民工參加黨組織、工會和社團組織,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參政議政和參加社會管理。積極營造農業轉移人口參加社區活動、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的良好氛圍,培養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意識。城市政府和用工企業要舉辦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豐富農業轉移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增添人文情懷。
《江西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確定的城鎮化地區,是我省城鎮人口和經濟聚集的主要載體,也是未來我省城鎮化發展和布局的重點地區。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為依托,以沿滬昆線和京九線為主軸,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和規模結構,構筑“一群兩帶三區四組團”為主骨架的省域城鎮體系,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工協作、以大帶小的要求,加快構建與長江中游城市群互聯互通的鄱陽湖生態城市群和沿滬昆線、京九線城鎮發展帶,發展集聚效率高、輻射作用大、城鎮體系優、功能互補強的城鎮空間結構。
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為依托,以沿滬昆線和京九線為主軸,聚集優勢產業,提高規模效應,著力培育和發展以南昌市為核心的南昌都市區,加快發展九江都市區、贛州都市區,構筑“一群兩帶三區四組團”為主骨架的省域城鎮體系。
(一)“一群”:鄱陽湖生態城市群。以鄱陽湖和贛、撫、信、饒、修五條水系廊道組成的自然生態網絡為本底,以網絡化、開放式交通體系為骨架,以昌九一體化為重點,以景德鎮、鷹潭、新余和撫州等區域性中心城市為支撐,以濱湖田園風光城鎮為補充,強化中心城市集聚和輻射功能,統籌協調區內的資源配置、城市功能和規模、產業結構和布局,統籌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提高基礎設施網絡化、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強化城市間聯系與協作,努力將鄱陽湖生態城市群建設成為中國大湖流域生態人居環境建設的示范區、全國低碳經濟創新發展的示范區和全省開放崛起的引領示范區。
(二)“兩帶”:分別為沿滬昆線、京九線的兩條城鎮發展帶。
滬昆城鎮發展帶:以滬昆線上的中心城市為核心,東段積極培育和發展以上饒市、鷹潭市為核心的信江河谷城鎮群;西段積極推進以新余市、宜春市、萍鄉市為復合中心的新宜萍城鎮群。
專欄3滬昆城鎮發展帶
信江河谷城鎮群
以滬昆線為軸線,以信江河谷水系為廊道,以上饒、鷹潭中心城區為雙核,加快相向融合發展。推動上饒中心城區聯動發展上饒縣、廣豐縣、玉山縣、橫峰縣、鉛山縣縣城和重點鎮,構建“1+5”城鎮群;鷹潭中心城區聯動發展貴溪市、弋陽縣、余江縣縣城和重點鎮,促進互動發展、相向發展和融合發展,構建全省“四化”同步發展試驗區,建設向東開放合作高地,打造“東翼”重要增長極。
新宜萍城鎮群
以滬昆線為主軸,以新余、宜春、萍鄉中心城區為復合中心,推動新余中心城區聯動發展分宜縣、上高縣、新干縣、峽江縣縣城和重點鎮,宜春中心城區聯動發展萬載縣縣城和重點鎮,萍鄉中心城區聯動發展蓮花縣、上栗縣和蘆溪縣縣城和重點鎮,促進相向發展、同城發展和一體發展,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先行區、“西翼”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和“兩型”社會綜合改革試驗區。
京九城鎮發展帶:以京九線上的中心城市為核心,自北向南加快培育和發展九江市、南昌市、吉安市、贛州市等中心城市,積極培育共青城市、豐城市、樟樹市等重要城市。
專欄4京九城鎮發展帶
昌九城鎮群
以昌九城際鐵路和昌九大道為主軸,以南昌和九江中心城區為雙核,以昌九沿線開發區、縣城和重點鎮為節點,按照“規劃一體化、基礎設施一體化、公共服務一體化和產業互補對接”的總方向,建設南昌臨空經濟區、共青先導區,推進昌九一體化,優化城鎮布局,完善城鎮體系,形成以點帶軸、以軸促面、連綿發展的昌九城鎮群,打造長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板塊、鄱陽湖生態城市群的龍頭、全省城鎮化發展的示范區。
吉泰城鎮群
以贛粵高速和105國道為雙軸線,以吉泰走廊為基本依托,以中心城區為核心,以吉水和泰和縣城為兩翼,以周邊鄉鎮為衛星鎮,形成“核心帶動、兩翼聯動、帶狀發展”城鎮格局,加快建設產城融合、城鄉一體、充滿活力的吉泰走廊城鎮密集區,建設生態秀美宜居區、旅游觀光休閑地、區域綜合交通樞紐和商貿物流中心。
(三)“三區”:在“一群兩帶”格局的基礎上,培育發展南昌都市區、九江都市區、贛州都市區。
南昌都市區:包括以南昌市中心城區為核心周邊100公里范圍的區域,含南昌市中心城區、南昌縣、新建縣、進賢縣、安義縣、樟樹市、豐城市、高安市、奉新縣、靖安縣、東鄉縣、鄱陽縣、余干縣、萬年縣、永修縣等一小時經濟區。建設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打造全國區域經濟增長的戰略支點、重要的先進制造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宜居都市、重要綜合交通樞紐、帶動全省發展的核心增長極。
九江都市區:以九江市中心城區為核心,沿江聯動瑞昌市、九江縣、湖口縣、彭澤縣,向南聯動德安縣、共青城市、星子縣,強化城鎮發展和資源要素集聚,推進沿江開放開發,帶動修水、武寧、都昌發展,打造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新引擎、中部地區先進制造業基地、長江中游航運樞紐和國際化門戶、全省區域合作創新示范區。
贛州都市區:包括以贛州市中心城區、贛縣、上猶縣為主體的核心區,以及其輻射范圍內的贛南蘇區地區性中心城市和人口規模較大的縣城。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國稀有金屬產業基地和先進制造業基地、紅色文化傳承創新區和著名的紅色旅游目的地、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示范區、贛粵閩湘四省通衢的區域性現代化中心城市。
(四)“四組團”:即景德鎮城鎮組團、撫州城鎮組團、瑞金城鎮組團、三南城鎮組團。
景德鎮城鎮組團:以九景衢、皖贛鐵路和九景、安景高速為軸線,以景德鎮中心城區為核心,聯動發展樂平市、浮梁縣、婺源縣縣城和重點鎮,建設鄱陽湖生態城市群的璀璨明珠、全國著名文化生態旅游目的地、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示范區。
撫州城鎮組團:以向莆線為主軸,以濟廣高速和撫吉高速為空間廊道,以撫州中心城區臨川為核心,聯動發展東鄉縣、金溪縣、崇仁縣縣城和重點鎮,建設全國綠色生態城鎮群,構建通達東南沿海戰略通道,打造產業梯度轉移承接區。
瑞金城鎮組團:以贛韶龍、規劃建設的鷹梅鐵路和廈蓉、濟廣高速為主軸,以瑞金市區為核心,聯動發展于都縣、寧都縣、會昌縣、石城縣縣城和重點鎮,建設革命傳統教育基地、贛閩區域性交通物流中心,打造贛閩邊界區域性城鎮組團。
三南城鎮組團:以大廣高速和“三南大道”為軸線,以龍南縣城為核心,推進與全南縣、定南縣融合發展,聯動發展一批重點鎮,建設贛粵邊界區域性城鎮組團、承接加工貿易轉移示范區、客家文化旅游休閑度假區。
以國家建設長江經濟帶為契機,按照“做強南昌、做大九江、昌九一體、龍頭昂起”的總體要求,明確各自功能定位、城市布局和設施配套,統籌產業布局、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發揮比較優勢,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現代服務業,不斷增強綜合經濟實力,發揮集聚效應、輻射效應和帶動效應,推動錯位互補、聯動發展、合作共贏,加快昌九一體化進程,充分發揮南昌和九江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帶動和核心引領作用,提升江西在全國區域發展格局中的地位。
推進鄱陽湖生態城市群與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融合發展,與皖江城市帶合作發展,努力將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成為中國特色城鎮化的新引擎、長江經濟帶重要增長極、開放合作新高地、兩型社會建設示范區。重點推進南昌、九江、景德鎮、鷹潭、撫州、新余、宜春、萍鄉等城市與長江中游城市群互聯互通和共建共享,引領帶動全省城鎮化健康發展。
統籌制定實施城鎮群發展規劃,明確城鎮群發展的目標、空間結構和開發方向,確定各城鎮的功能定位和分工,統籌交通基礎設施和信息網絡布局,加快推進城鎮群一體化進程。加強城鎮群規劃與城鎮體系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規劃等的銜接,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建立完善跨區域城鎮發展協調機制,以城鎮群為主要平臺,統籌協調城鎮群內基礎設施、產業結構和布局、環境治理,推進城鎮之間的分工與協作。重點探索建立城鎮群管理協調機制,創新城鎮群要素市場管理機制,破除行政壁壘和壟斷,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建立城鎮群成本共擔和利益共享機制,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實現區域設施的聯建共享和區域資源的集約利用。
加快壯大區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支持縣城發展,打造一批特色城鎮,促進大中城市和小城鎮協調健康發展。
以加快產業集群和人口集聚為重點,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擴大開放開發力度,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創新、文化引領和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景德鎮、萍鄉、新余、鷹潭、宜春、上饒、吉安、撫州等區域性中心城市,加強分工協作,實現集約發展、聯動發展、互補發展,壯大區域性中心城市綜合實力。
景德鎮:重點打造陶瓷及文化創意產業板塊、航空及汽車制造業板塊,建設國家航空高技術產業基地及文化生態旅游城市,振興千年陶瓷,打造“世界瓷都”。
萍鄉:全面對接長株潭城市群,打造全國資源型城市轉型的示范區、全省重要的新型工業化城市、以旅游商貿文化為重點的消費型城市、贛湘邊際重要的區域中心城市和經貿合作重要平臺。
新余:打造國家光伏產業、金屬材料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和動力與儲能電池產業基地,建設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全國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市、中部地區重要的新型工業城、全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示范區。
鷹潭:依托國家級銅產業基地,重點打造有色金屬新材料、綠色水工智慧水務、節能環保等產業,建設綠色世界銅都、中國丹霞·道教文化旅游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國家級循環經濟城市。
宜春:以產業集群和人口集聚為重點,加快做大做強宜春中心城區,建設全省低碳產業示范基地、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國家鋰電新能源產業基地、中國宜居城市、全國知名養生休閑度假勝地。
上饒:全面對接長三角、海西經濟區,打造光伏和鋰電池新能源基地、有色金屬工業基地、全國光學產業基地、新能源汽車基地,建設全國旅游強市、贛東重要增長極和贛浙閩皖四省交界區域中心城市。
吉安:以吉泰走廊為重點,建設成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品(電子信息產業)示范基地、全國紅色旅游精品城市、全國有影響的綠色農產品基地,建成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打造贛中區域性中心城市。
撫州:依托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海西經濟區,構建優質農產品生產加工集散區、沿海產業梯度轉移承接區、臨川文化生態旅游觀光休閑區,打造南昌和閩臺地區后花園,建設贛閩邊界中心城市。
以主體功能為導向,以縣城為載體,加快縣城建設步伐,使縣城成為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重要陣地。重點開發區域的縣城,要創新體制機制,擴大管理權限,優化發展空間,完善市政功能,促進人口和產業集聚,強化產業功能、服務功能和居住功能,形成若干地區次中心城市,打造一批規模適度、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新型城市。農產品主產區域的縣城,要按照有限開發原則,培育壯大農產品深加工和農業商貿服務等產業,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強對農村經濟的輻射帶動能力,以及吸納農村人口進城定居能力。重點生態功能區域的縣城,要按照據點開發原則,科學有序發展礦產資源加工業、綠色食品加工業和生態旅游業,限制城鎮發展規模,加快完善市政公共服務體系,發展成為區域性的公共服務中心。把有條件的縣城和重點鎮發展成為小城市。
按照完善功能、控制數量、節約土地、體現特色的要求,以全國發展改革試點鎮和省級示范鎮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創新發展機制,建成一批人口較多、產業發展、功能完善、生活寬裕、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的重點示范城鎮,成為集聚產業和人口、服務“三農”、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有效載體,促進小城鎮專業化、集約化和特色化發展。加強大城市周邊小城鎮與城市的統籌配套發展,逐步建設為衛星城。支持具有特色產業、生態魅力、歷史文化積淀的小城鎮,發展成為各具魅力的特色鎮。加強遠離中心城市的縣城和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力度,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拓展面向“三農”的市場網絡。
專欄5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提升工程
01公共供水
加強供水設施建設,實現縣城和重點鎮公共供水普及率85%以上。
02污水處理
因地制宜建設集中污水處理廠或分散型生態處理設施,使所有縣城和中心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實現縣城污水處理率達88%左右、重點鎮達80%左右。
03垃圾處理
實現縣城具備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按照以城帶鄉模式,推進中心鎮垃圾無害化處理,重點建設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實現中心鎮垃圾收集、轉運全覆蓋。
04道路交通
統籌城鄉交通一體化發展,縣城實現高等級公路連通,中心鎮積極發展公共交通。
05燃氣供應
加快縣城、中心鎮天然氣(含煤層氣等)管網、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站等設施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大中型沼氣、生物質燃氣,縣城逐步實現燃氣替代生活燃煤,使用清潔燃氣的中心鎮比重顯著提高。
06分布式能源
城鎮建設和改造要優先采用分布式能源。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統籌考慮太陽能、生物質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利用。
根據自然條件、經濟社會基礎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的差異特征,結合主體功能區布局,統籌謀劃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省域劃分為城鎮化優化拓展地區、城鎮化促進地區、城鎮化培育地區、城鎮化適度發展地區和人口疏解與生態保育地區,保護農業和生態發展空間,引導人口、經濟向適宜開發區域集聚,構建高效、協調、可持續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加快建立適應城鎮化發展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到2020年,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85%縣域通鐵路,快速鐵路網覆蓋50萬以上人口城市;形成以南昌昌北國際機場為龍頭的“一干九支五通勤”機場布局,民航機場不斷發展,推進低空空域開放,建設一批通用機場,航空服務覆蓋全省95%左右的人口,形成安全暢通、便捷高效、綠色低碳綜合交通網絡體系。
規劃建設以南昌為中心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強鄱陽湖生態城市群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長江中游、京津冀城市群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的交通骨干網絡建設,形成對外大能力、高等級快速通道;加快與信江河谷城鎮群、新宜萍城鎮群、吉泰城鎮群、贛州都市區等之間的交通主網絡建設,形成以鐵路、高速公路為骨干,以普通國省道為基礎,與水路、民航和管道共同組成的連接東西、貫穿南北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支撐我省“一群兩帶三區四組團”城鎮化新格局。形成以高鐵和快速鐵路為主骨架的南昌至各設區市(除贛州)1小時,至長沙、杭州、武漢1-2小時,至上海、福州、廈門、廣州、南京、合肥、深圳3-4小時,至昆明、北京6小時交通圈。
加快建設以快速鐵路、高速公路、高等級航道為主體的快速客運和大能力貨運網絡,構建有效銜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多層次快速交通運輸網絡,提升鄱陽湖生態城市群內部綜合交通運輸一體化水平,形成鄱陽湖生態城市群內一小時通勤圈。推進其他城鎮群內部主要城鎮之間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逐步形成連通城鎮群的快速交通運輸網絡。
建設以鐵路、公路重要客運站和機場等為主的城市綜合客運樞紐,以主要港口、鐵路、公路重點貨運場站、機場和物流園區等為主的城市綜合貨運樞紐。依托綜合交通樞紐,加強鐵路、公路、民航、水運與城市軌道交通、地面公共交通等多種交通方式的銜接,完善集疏運配套系統與城市配送系統,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銜接。
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與交通干線、交通樞紐城市的連接,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全省鐵路運營里程達到5000公里以上,其中快速鐵路里程達到2500公里以上,覆蓋超過85%的縣級以上經濟據點,顯著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鐵路覆蓋率,明顯改善交通條件。加快國省干線公路改擴建,提高技術等級和通行能力。建立縣(市)域范圍內以城區為核心的半小時通勤圈。
專欄6綜合交通運輸能力建設工程
01鐵路
建成杭長客專、合福客專、昌吉贛客專、武九客專、九池客專(合九客專)、贛深客專、九景衢鐵路、蒙西至華中煤運通道、贛韶鐵路、贛龍鐵路和皖贛鐵路擴能改造等工程。建設鷹梅鐵路、岳陽至九江鐵路、井岡山至贛州鐵路、六安至景德鎮鐵路、吉安至泉州鐵路等。
02公路
建成尋烏至全南、南昌至寧都、南昌至上栗、興國至贛縣、金溪至撫州、資溪花山界至里木、船頂隘至廣昌至吉安、修水至平江、上饒至萬年、東鄉至昌傅、寧都至定南(贛粵界)高速公路,昌樟高速和昌九高速擴建等工程,建成昌九大道、三南大道。
03水運
建成九江億噸級大港,推進九江港南昌港一體化發展。建設贛江、信江高等級航道,建設贛江新干航電樞紐工程、井岡山樞紐工程和豐城龍頭航電樞紐工程,建設贛州港、吉安港、樟樹港、鄱陽港、景德鎮港、鷹潭港等重要港口以及豐城、新干、泰和、峽江、萬安、萬年、永修等港口。
04民航
新建上饒、贛東南(撫州)、瑞金、鷹潭等支線機場,完成井岡山機場和贛州機場改擴建,適時啟動廬山機場改造和景德鎮機場遷建,建設一批通用機場。
05交通樞紐
建設南昌綜合交通樞紐,建成南昌、九江、贛州、吉安、宜春、新余國家級公路樞紐工程,建設南昌、鷹潭、九江、贛州、景德鎮和上饒等鐵路樞紐工程。
做大產業平臺,強化產業支撐,優化城市空間,繁榮城鎮經濟,推動創新融合和集聚集群集約發展,促進城鎮發展和產業支撐、就業轉移和人口集聚相統一,走以產興城、以城促產、產城融合發展之路。
根據城市地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城鎮經濟,優化產業布局,夯實產業基礎,強化產業支撐,培育發展各具特色的城鎮產業體系。
堅持實施工業強省戰略,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壯大工業實力,提升工業整體競爭力。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培育發展航空、先進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鋰電及電動汽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醫藥、節能環保、文化暨創意、綠色食品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園區產業平臺,加快現有園區擴區調區,發展飛地園區,改革園區管理體制,建立產業發展協作和利益分享機制,完善產業配套,促進生產要素向龍頭企業集聚、向主導產業集聚、向工業園區集聚,打造一批集中度大、關聯性強、集約化水平高的產業集群,形成企業集中布局、產業集聚發展、資源集約利用的發展格局,以產業聚集帶動和促進人口聚集。大力實施“千億產業百億企業”扶持工程、工業園區提升工程、重大項目推進工程、招大引強工程、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非公有制企業培育壯大工程、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工程、節能減排與綠色發展工程等八大工程。科學承接產業轉移,大力推進“央企入贛”,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基地、重大工業項目,加快形成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龍頭、先進制造業為支柱、生產性服務業為支撐的現代工業體系,不斷夯實城鎮發展的工業基礎。
充分挖掘服務業吸納就業的能力。適應居民消費需求多樣化,提升生活性服務業水平,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推動大城市發展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依托旅游資源和生態優勢,堅持保護和開發并重,推動旅游業特色化發展和旅游產品多樣化發展,全面推動生態養生休閑旅游,突出抓好中心城市旅游,深度開發文化旅游,大力發展紅色旅游,培育一批具有全方位服務功能和較強競爭力的旅游集團。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節能環保、生命健康等新興服務業。適應制造業轉型升級要求,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發展,引導生產性服務業在中心城市制造業密集區域集聚。以金融、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和信息咨詢等為重點,支持南昌打造全省金融商務區和區域性金融產業服務園、贛州建設贛粵閩湘四省邊際區域金融中心,加快一批物流中心、物流園及配送中心建設,建設南昌、九江、贛州、宜春、上饒、鷹潭、吉安等物流集聚區,鼓勵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工程咨詢服務體系,支持發展總部經濟。依托中心城區,完善城鎮服務業體系,重點培育發展100個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一批服務業龍頭企業。
強化城市間專業化分工協作,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特色鮮明、錯位發展、相互協調的產業發展格局。大城市要提高要素集聚能力,著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高端生產性服務業,積極培育支柱產業,發展壯大優勢產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構建有競爭力的產業體系。中小城市圍繞集聚人口、擴大就業,發揮要素成本優勢,積極發展特色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源加工型產業,推動形成分工合理的產業發展格局。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依托大中城市的人才、技術、資本等優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綠色經濟,著力發展都市型工業和現代服務業,促進服務業與現代制造業有機融合,完善城鎮功能分區,構建城鎮產業體系,優化城鎮產業結構。
按照產業園區化、園區城市化、產城一體化的要求,統籌園區與新城新區建設,依托城鎮發展園區,立足園區發展城鎮,推進園區建設與城鎮化互動發展。按照“功能混合、配套完善、綠色交通、布局合理”的原則,科學制定園區綜合發展規劃,加強現有開發區城鎮功能培育與改造,實現園區與城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對接共享,提高園區公共交通的通達性、用水用電用氣的便捷性,改善園區生態和人居環境質量。推動企業辦社會向園區辦社會轉變,由工業園區統一建設新型社區,配套建設服務設施,構建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適時將條件成熟的開發區調整為城市新區。
按照統一規劃、協調推進、集約緊湊、疏密有致、環境優先的原則,調整優化城市各類用地結構,改造提升中心城區功能,規范新城新區建設,改善城鄉接合部環境,提高城市空間利用效率,提升人居環境。
按照改造更新與保護修復并重的要求,突出完善功能、提升品質和保護環境,健全舊城改造機制,加快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大力推進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主要街道立面、下水道、人行道等綜合整治和改造,穩步實施舊住宅小區、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改善人居環境,完善舊城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推動南昌中心城區部分功能向衛星城疏散,培育形成通勤高效、一體發展的都市圈。強化大中城市中心城區現代商貿、信息中介、高端服務、創意創新等功能,提高城市競爭力。完善中心城區功能組合,統籌規劃地上地下空間開發,推動商業、辦公、居住、生態空間和交通站點的合理布局與綜合利用開發。優化市轄區規模和結構。
專欄7棚戶區改造行動計劃
01城市棚戶區改造
加快推進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改造,逐步將其他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
02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
將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棚戶區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按照屬地原則將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各地棚戶區改造規劃組織實施。
03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
加快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將國有林區(場)外其他林業基層單位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人員納入當地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04國有墾區危房改造
加快改造國有墾區危房,將華僑農場非歸難僑危房改造統一納入墾區危房改造補助支持范圍。
依托高鐵樞紐、臨空港區、水系廊道、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和重大工程等有序拓展城市新區。以人口密度、產出強度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嚴格城市新區設立條件,有效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有效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控制建設標準過度超前,防止城市規模盲目擴大、城市邊界無序蔓延。統籌城市新區的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商業區等功能區規劃建設,推進功能混合和產城融合,集聚產業和人口,防止新城新區空心化。
提升城鄉接合部規劃建設和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社區化發展,增強服務城市、帶動農村、承接轉移人口的功能。加快城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城鄉接合部地區延伸覆蓋,規范建設行為,嚴厲整治違法違規建房,加強環境整治和社會綜合治理,加快推進城鄉接合部的社區化改造,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居民生活條件。保護生態用地和農用地,推進城鄉綠化美化一體化,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生態緩沖地帶。
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實施城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信息化引領作用,拓寬創業就業空間,推動產城融合發展。
依托城市科技、教育和人才資源優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城市創新載體作用,推動科技創新與城市發展緊密結合。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破除制約科技成果應用的障礙,提升城市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建立產學研協同機制,加強產學研結合,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發揮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建設創新基地,集聚創新人才,培育創新人群,完善創新服務體系,推進創新成果產業化。優化產城融合發展的制度環境、政策環境、金融環境和文化氛圍,推動以產興城、以城促產。
根據城市特色,依托產業平臺,增強企業生產技術信息化能力,加快傳統產業信息化改造,推動制造模式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轉變,提升產業發展現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應用3S、城市網格、網絡通信、智能控制、云計算、3D打印、量子傳輸等信息技術,構建信息化和城鎮化融合發展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城市的數字化、智能化和現代化水平。發揮信息化在促進產業化與城鎮化過程中的紐帶作用,推動信息化與產業化和城鎮化融合發展。
發揮城市創業平臺作用,充分利用城市規模經濟產生的專業化分工效應,完善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運用財政支持、稅費減免、創業投資引導、政策性金融服務、小額貸款擔保等手段,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業型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激發創業活力。支持贛商回歸創業、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商業和技術人才革新創業,形成崇尚創業、全面創業良好氛圍。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培育多元化經濟業態,增強經濟吸納各類層次就業人員的能力。積極打造“技能+就業”的就業導向型模式,提高用人需求和勞動供給結構匹配度。合理引導高校畢業生就業流向,通過創業就業激勵政策扶持,鼓勵其到中小城市和城鎮就業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推動產業和城鎮發展相統一。
加快轉變城鎮發展方式,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增強城市承載能力,推進綠色、智慧、人文等新型城市建設,打造和諧宜居、山水融城、富有活力的可持續發展城鎮。
按照樹立精品意識、體現建筑特色、注重經濟適用、建設美麗城鎮、打造百年基業的要求,提高城市規劃科學性,嚴格建筑規范和質量管理,強化實施監督,提高城市規劃管理水平和建筑質量。
把以人為本、尊重自然、傳承歷史、綠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城市規劃要由擴張性規劃逐步轉向限定城市邊界、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科學確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態,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管制,合理劃定城市“三區四線”,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保護性空間,加強道路紅線和建筑紅線對建設項目的定位控制。統籌規劃城市空間功能布局,促進城市用地功能適度混合。合理設定不同功能區土地開發利用的容積率、綠化率、地面滲透率等規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協調機制。統籌規劃市區、城郊和周邊鄉村發展。
專欄8城市“三區四線”規劃管理
01禁建區
基本農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核心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森林濕地公園生態保育區和恢復重建區、地質公園核心區、道路紅線、區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圍內、城市綠地、地質災害易發區、礦產采空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等,禁止城市建設開發活動。
02限建區
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地下水防護區、風景名勝區非核心區、自然保護區非核心區和緩沖區、森林公園非生態保育區、濕地公園非保育區和恢復重建區、地質公園非核心區、海陸交界生態敏感區和災害易發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文物地下埋藏區、機場噪聲控制區、市政走廊預留和道路紅線外控制區、礦產采空區外圍、地質災害低易發區、蓄滯洪區、行洪河道外圍一定范圍等,限制城市建設開發活動。
03適建區
在已經劃定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區域,合理安排生產用地、生活用地和生態用地,合理確定開發時序、開發模式和開發強度。
04綠線
劃定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規定保護要求和控制指標。
05藍線
劃定在城市規劃中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規定保護要求和控制指標。
06紫線
劃定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省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界線,以及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
07黃線
劃定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規定保護要求和控制指標。
完善城市規劃前期研究、規劃編制、銜接協調、專家論證、公眾參與、審查審批、實施管理、評估修編等工作程序,探索設立城市總規劃師制度,提高規劃編制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推行城市規劃政務公開,加大公開公示力度。加強城市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主體功能區建設、國土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規劃的相互銜接。推動有條件的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多規合一”。
保持城市規劃權威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堅持一本規劃一張藍圖管到底,防止換一屆領導改一次規劃。加強規劃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依規劃進行開發建設。全面實施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以規劃強制性內容為重點,加強規劃實施督察,對違反規劃行為進行事前事中監管。嚴格實行規劃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政府部門、開發主體、居民個人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制定城市規劃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地方人大對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將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和離任審計。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強化對城市規劃管控的技術支撐。
強化建筑設計、施工、監理和建筑材料、裝修裝飾等全流程質量管控。嚴格執行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建筑市場各類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堅決打擊建筑工程招投標、分包轉包、材料采購、竣工驗收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懲治擅自改變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規行為。健全建筑檔案登記、查詢和管理制度,強化建筑質量責任追究和處罰,實行建筑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順應綠色發展、傳承文化、彰顯特色的城市建設新要求,推進綠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和形象,不斷提高城市的核心競爭力。
以創建國家級、省級森林城市和園林城市為抓手,將生態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資源,構建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加快綠色城市建設。創建循環型生產方式,實現廢物交換利用、土地集約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嚴控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發展,淘汰落后產能。實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二期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實施綠色建筑行動計劃,建立完善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擴大強制執行范圍,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強力推進建筑工業化。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回收網絡體系。加快重點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推進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倡導綠色出行,加快淘汰黃標車,發展新能源汽車。實施水系連通工程,加強河湖水環境治理保護,依托自然山體、湖泊水系、交通干線、綠化走廊等建設生態廊道。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節水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過度包裝,推進政府綠色采購,逐步提高節能節水產品和再生利用產品比重,倡導綠色消費模式。推進污染企業治理和環保搬遷,支持資源枯竭城市發展接續替代產業。
專欄9綠色城市建設重點
01綠色能源
推進智能微電網示范工程建設,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選擇部分縣城開展可再生能源熱利用示范工程,加強綠色能源縣建設。
02綠色建筑
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全部達到節能標準、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不低于95%。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和認證。
03綠色交通
加快發展新能源、小排量等環保型汽車,加快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加強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積極推進混合動力、純電動、天然氣等新能源和清潔燃料車輛在公共交通行業的示范應用。推進機場、車站、碼頭節能節水改造,推廣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繼續嚴格實行運營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到2020年淘汰全部黃標車。
04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
以國家級和省級產業園區為重點,推進循環化改造,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
05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實施清潔空氣工程,強化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明顯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實施安全飲用水工程,治理地表水、地下水,實現水質、水量雙保障;開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程,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地和土壤修復治理。
06綠色新生活行動
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節約方式轉變。培育生態文化,引導綠色消費,推廣節能環保型汽車、節能省地型住宅。健全城市廢舊商品回收體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抑制商品過度包裝。
統籌城市發展的智力、信息和物質資源,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推進“數字江西”、“智慧江西”、“無線城市”和“光網城市”等重大工程建設,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傳輸網絡。建設光纖寬帶網絡,推進寬帶信息網“最后一公里”和寬帶互聯網建設,加快有線廣播電視網絡數字化整體轉換和雙向改造,加強移動互聯網無線接入建設,提高WIFI覆蓋率。統一建設全省電子政務數據中心,打造全省電子政務共享平臺和第三方平臺及服務系統。推動智能水利、智能交通、綠色農業、環境保護、生態旅游、智慧醫療、公共安全等領域實施物聯網,促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強化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利用,推廣智慧化信息應用和新型信息服務,促進城市規劃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智能化、公共服務便捷化、產業發展現代化、社會治理精細化。加強重要通信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完善通信信息網絡定級、測評、安全防護等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措施,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專欄10智慧城市建設方向
01信息網絡寬帶化
推進光纖到戶和“光進銅退”,實現光纖網絡基本覆蓋城市家庭,城市寬帶接入能力達到50Mbps,50%家庭達到100Mbps,有條件的城市部分家庭達到1Gbps。推動4G網絡建設,加快城市公共熱點區域無線局域網覆蓋。
02規劃管理信息化
建立城市統一的地理空間信息平臺及建(構)筑物數據庫,構建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臺,統籌推進城市規劃、國土利用、城市管網、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的數字化和精準化。
03基礎設施智能化
發展智能交通,實現交通誘導、指揮控制、調度管理和應急處理的智能化。發展智能電網,支持分布式能源的接入、居民和企業用電的智能管理。發展智能水務,構建覆蓋供水全過程、保障供水質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處理系統。發展智能管網,實現城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網的信息化管理和運行監控智能化。
04公共服務便捷化
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業務協同、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務信息服務體系。利用信息技術,創新發展城市教育、就業、社保、養老、醫療和文化的服務模式。
05產業發展現代化
加快傳統產業信息化改造,推進制造模式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化轉變。積極發展信息服務業,推動電子商務和物流信息化集成發展,創新并培育新型業態。
06社會管理精細化
在市場監管、環境監管、信用服務、應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社會管理領域,深化信息應用,建立完善相關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智慧社區,創新社會管理方式。
以培育具有時代特征、江西特色的人文精神為核心,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水平為基礎,大力弘揚以井岡山精神、八一精神、蘇區精神為代表的紅色文化,培育發展崇尚自然、追求和諧的綠色文化,充分挖掘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的古色文化,傳承客家文化、廬陵文化、臨川文化、豫章文化等地域文化,激發陶瓷文化、儺文化、書院文化、戲劇文化等特色文化活力,加快人文城市建設,彰顯城市獨特的文化個性和文化魅力。注重舊城改造中歷史文化遺跡和傳統風貌等的保護及周邊環境治理,促進功能提升與文化保護相結合,傳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保存城市文化記憶。注重新城新區建設融入傳統文化元素,促進與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協調。加強國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充分發揮南昌、贛州、景德鎮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在傳承和建設城市主題文化上的示范帶頭作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生產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鼓勵城市文化多樣化發展,促進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交融,形成多元開放的現代城市文化。
專欄11人文城市建設重點
01歷史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
加強省級及以上重大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重要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
02文化設施
建設城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文化設施,每個社區配套建設文化活動設施,發展中小城市影院。
03體育設施
建設城市體育場(館)和群眾性戶外體育健身場地,每個社區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
04休閑設施
建設城市生態休閑公園、文化休閑街區、城郊休憩帶。
05公共設施免費開放
免費開放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青少年宮和公益性城市公園。
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擴大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增強對人口集聚和服務提升的支撐能力。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體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重點建設綜合交通樞紐,積極發展以快速公共汽車為主的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統,科學有序推進以南昌為主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優化公共交通站點和線路設置,加快形成公共交通優先通行網絡,實現公共交通互聯互通,提高覆蓋率、準點率和運行速度。到2020年,南昌、九江、贛州市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市區人口萬人公共汽車擁有量達到20輛以上,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其他設區市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市區人口萬人公共汽車擁有量達到15輛以上,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50%以上;穩步提高縣城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實現城區公交點對點快速通達、城區連接轄區中心城鎮1小時通達。強化交通綜合管理,有效調控、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加快調度中心、停靠站、換乘樞紐、充電站、加氣站等配套服務設施和步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完善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車輛運營調度管理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和應急處置系統,推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統的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
科學規劃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統籌電力、通訊、給排水、燃氣等地下管網建設,建立并共享地下管網信息平臺,推廣城市綜合管廊試點,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應實行城市地下管道綜合管廊模式。建設安全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務和市政公用設施網絡體系。優化社區生活設施布局,健全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完善便民利民服務網絡,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價菜店、農貿市場、家庭服務中心等在內的便捷生活服務圈。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合理布局建設商貿流通設施、公益性菜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打通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加強城鎮水源地保護、備用水源和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確保城鎮供水安全。加強防洪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提高應對極端天氣的能力。建設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管理規范的新型智能配電網絡體系,加快推進城市清潔能源供應設施建設,完善燃氣輸配、儲備和供應保障系統。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無害化處置。合理布局建設城市停車場和立體車庫,新建大中型商業設施要配建貨物裝卸作業區和停車場,新建辦公區和住宅小區要配建地下停車場。完善城市道路和橋梁布局,緩解城市交通壓力。
根據城鎮常住人口增長趨勢和空間分布,統籌布局建設學校、醫院、文化設施、康復養老、體育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優化學校布局和建設規模,合理配置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學資源。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健全與醫院分工協作、雙向轉診的城市醫療服務體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加強公共文化、公共體育、就業服務、社保經辦和便民利民服務設施建設。強化城市政府公共服務職責,增強公共財政保障能力,創新供給方式,引入市場機制,擴大購買服務,實現供給主體和方式多元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財力水平,逐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
樹立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城市管理理念,創新城市治理結構,加快數字化城市建設,提高城市法治化、精細化、人性化管理水平,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城市社會治理體制,建立科學規范、全覆蓋、無縫隙的精細化管理體系。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加強法制保障,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構建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推動城市治理責任落實到街道、社區。完善落實公共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社會公示制度、公共聽證制度和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完善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信訪制度,充分發揮互聯網通達民情社意新渠道作用,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城市社會治理法規規章、體制機制、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提高居民法治意識,促進城市治理有序、高效運行。加快推進政社分開,將適合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其承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加強社區建設,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調整優化社區布局,建設完善一批集黨建、勞動就業、社保、衛生和計劃生育、民政、社區治安、法律服務、文化、教育、體育和便民利民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城市社區服務中心,加快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有效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社區信息化建設,構建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提高社區管理工作覆蓋面。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機構、駐區單位積極作用,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社區服務和管理。加強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推進社區工作人員專業化和職業化。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進一步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完善托底型養老、擴大普惠型養老、支持社會化養老,滿足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社區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提升居民自治管理水平。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建立健全源頭治理、動態協調、應急處置相互銜接支撐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改進治理方式,促進多部門城市管理職能融合,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高社會治安整體管控能力。加強城鄉社區警務、群防群治等基層基礎建設,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繼續實施“天網”工程,增強城市公共安全動態管控效能。加強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幫教、管理和醫療工作,加大重點地區、社會治安薄弱環節整治和管理力度,嚴密防范、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理順城管執法體制,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加快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完善網絡信息安全技術手段,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加快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確保網絡信息安全。
建設省、市、縣三級防災減災平臺,建立預測、防治、抗御、救援的預警預報城市管理體制和防災減災信息網絡系統,增強重大災害的救濟救助能力。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保障體系,健全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增強城市應急管理能力。加強城市消防、人防、防洪、排水防澇、抗震等設施和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強化公共建筑物和設施應急避難功能。加強災害分析和信息公開,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宣傳,開展風險防范和自救互救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
加快消除制約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促進城鄉之間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平等交換和自由流動,推動城鄉互動融合發展。
牢固樹立全域規劃理念,打破城鄉分割的規劃體制,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規劃體系。科學編制縣域村鎮體系和布局規劃,合理安排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落分布、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提高村莊整治規劃水平。建立完善統一規范、法制化的城鄉規劃管理機制。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提高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加快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強化城鄉基礎設施連接,推動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推進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向縣以下延伸,推進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銜接,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率先在一些條件成熟的地區實現城鄉一體化。
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同工同酬的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業科技人員下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農業技術推廣的激勵和利益分享機制。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支持股份制銀行在市、縣設立分支機構,大力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加快農業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引導更多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投向農業農村。
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改造農業、現代手段裝備農業、現代經營形式發展農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優化城鄉產業布局和對接,鼓勵城市企業投資建設現代農業,城市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加工型產業向縣城和小城鎮轉移,城市商貿、物流、金融、咨詢等服務業向農村延伸。堅持以抓工業的理念發展農業,按照“龍頭化帶動、工業化生產、品牌化經營、社會化服務”的思路,大力發展特色農業、精品農業、綠色有機農業和觀光休閑農業,構建“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農業發展格局,強化龍頭企業的發展和帶動,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比例。
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切實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更加注重品質和質量安全,不斷提高糧食生產經濟效益。集中力量建設鄱陽湖平原、贛撫平原、吉泰盆地糧食主產區和贛西糧食高產片水稻生產基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大力發展高產、高效、高附加值種養業,不斷提高高效經濟作物產值占種植業產值比重和養殖業產值占農業產值比重。按照不同區域的自然稟賦和資源優勢,大力推動優勢農業產業向優勢區域集中,建設集中連片的優勢特色農業生產基地。大力實施“百縣百園”建設工程,推動每個縣(市)建立1個以上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堅持“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商標保護。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全面推行無公害生產。創新農業經營方式,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快發展農民合作社,支持組建合作社聯社。
統籌規劃農產品市場流通網絡布局,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發展一批省級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全國性、區域性骨干批發市場。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加強農產品倉儲物流、郵政物流體系和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構建以城市便民菜市場、生鮮超市、城鄉集貿市場為主體的農產品零售市場體系。鼓勵大型商貿企業到農村設立網點,完善萬村千鄉農家店網點布局和商品配送體系,全面推進鮮活農產品農超對接、農批對接等產銷銜接模式,培育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健全覆蓋農產品收集、存儲、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冷鏈物流體系。
堅持鎮村聯動,把加快中心鎮建設作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重要載體,著力構建新型村鎮體系,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建設富裕和諧秀美鄉村。
統籌推進城鎮化與和諧秀美鄉村建設,實現從注重村莊建設向推進鎮村聯動轉變。高標準編制中心鎮和村莊規劃,加快百強中心鎮建設,培育特色產業,引導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向中心鎮集中,形成“一鎮一業、多業并舉、特色明顯、產業興鎮”的特色小城鎮產業發展格局,引導農業人口就近就業、就近轉移,推動以鎮帶村、以村促鎮、鎮村聯動。全面提升中心鎮管理水平,推進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周邊農村地區延伸,打通基本公共服務到鎮進村入戶的“最后一公里”。推進鎮容鎮貌綜合治理,加強和創新鎮村社會管理,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對規模較大的中心村,逐步實現社區化改造。按照發展中心村、保護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引導規范農村住宅和居民點建設。加強文物古跡和傳承歷史文脈的傳統建筑保護,強化鄉村建設的地域文化特色。
全面推進農村自來水工程建設,完成農村重點污染區飲水安全專項治理,解決好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推進農村公路網絡化,逐步實現農村客運線路公交化運營。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加強以沼氣、秸稈氣化等為重點的農村清潔能源建設及相關技術服務。基本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加強鄉村旅游服務網絡、農村郵政設施和寬帶網絡建設,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繼續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增加農村商品零售、餐飲及其他生活服務網點。繼續實施以三清六改四普及為主的村莊環境整治,加大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進農村垃圾、污水處理、土壤環境、農村河道、水環境等綜合整治,嚴禁城市和工業污染向農村擴散。推進農村生態保護,實施“森林城鄉、綠色通道”建設工程。抓好扶貧移民搬遷安置,加快實施脫貧攻堅“六大工程”。
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和均衡發展水平,大力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加強農村中小學寄宿制學校建設,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新型職業化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完善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擴大農村免費公共衛生服務和免疫范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等農村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等服務體系。
加強頂層設計,尊重市場規律,發揮政府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政策合力,創新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城鎮住房、行政管理、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構建有利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
創新人口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鄉間戶籍壁壘,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社會融合。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改革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相關政策,實現戶籍制度與公共權益、社會分配相脫鉤,還原戶籍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建立健全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全面推進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并作為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
——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全面、準確掌握人口規模、人員結構、地區分布等情況。建設和完善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唯一標識、以戶口登記為基礎的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分類完善學籍、職業、收入、健康、保險、房產、婚姻、信用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
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集約節約用地制度,按照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創新土地管理制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滿足城鎮化用地需求。
——合理調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嚴格執行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實行增量供給與存量挖潛相結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提高城鎮建設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探索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合理確定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適度增加集約用地程度高、發展潛力大、吸納人口多的衛星城、中小城市和縣城建設用地供給。適當控制工業用地,優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態用地,保護城郊菜地和水田,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
——完善城鄉建設用地空間配置新機制。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試點,促進城鄉用地結構更合理、布局更優化。
——健全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適當提高工業項目土地產出率和容積率門檻,探索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強化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標準控制。穩步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建立健全規劃統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利益分享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盤活城鎮現有存量建設用地,建立存量建設用地退出激勵機制,推進老城區、舊廠房、棚戶區、城中村等的改造和保護性開發,發揮政府土地儲備對盤活城鎮低效用地的作用。開展地下空間產權界定、使用權出讓、綜合管理等。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處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
——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逐步對經營性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逐步減少非公益性項目用地的劃撥,對以劃撥方式取得用于經營性項目的土地,通過征收土地年租金等多種方式納入有償使用范圍。加強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監管,確保國有土地資產和稅收收入不流失。
——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探索農村集體土地權利多樣化實現形式,穩妥推進集體土地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確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區域,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全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積極爭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逐步有償退出機制,對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原有集體財產權益在一定期限內保持不變。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民建房管理體制,嚴格禁止一戶多宅,嚴格控制農民建房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嚴格宅基地審批。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創新征地收益分配方式,建立完善多元補償安置機制,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保障被征地農民長遠發展生計。健全爭議協調裁決制度。
——強化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土地用途管制,統籌耕地數量管控和質量、生態管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各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加強基本農田管理,完善基本農田永久保護長效機制,強化耕地占補平衡和土地整理復墾監管。
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改革,創新金融服務,放開市場準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
——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制度。合理界定各級政府在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的事權范圍。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建立健全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分擔機制,完善各級財政分配機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省級財政安排轉移支付考慮常住人口因素。加大省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補貼辦法。
——健全地方稅體系。充分運用中央賦予的稅收管理權,提高稅收征管能力,增加地方稅源,增強各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加快資源稅改革,適時開征房地產稅,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投融資機制。做大做強城鎮化建設省級融資主體,整合市縣融資主體,創新省、市統籌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融資模式。發揮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重要作用,制定政策性金融專項支持方案,探索建立城鎮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務。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和評級制度,支持金融機構采取綜合金融服務方案,運用保險資產債權和股權投資計劃、資產證券化、融資租賃等工具,引導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基金和保險資金參與具有穩定收益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運營和融資,支持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完善政府債務全口徑統計、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和風險預警體系,健全監管協調機制,規范管理各級政府債務。推動建立公共收費、政府補貼、政府購買、資源轉化等制度,理順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的形成機制,注重發揮市場形成價格的作用。吸引社會資本組建城市綜合運營商、中小型銀行等,鼓勵民間資本通過特許經營權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和運營。
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鎮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應體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對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滿足基本住房需求。穩定增加商品住房供應,大力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供應主體多元化,滿足市場多樣化住房需求。
——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建立各級財政保障性住房穩定投入機制,嚴格執行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通過收購、改建、租賃等方式有效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大力度推進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積極穩妥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建設,穩步有序推進在縣城和小城鎮開展農村房屋與保障房置換試點。全面推進“三房合一,租售并舉”,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序,嚴格準入和退出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和運營效率。
——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按照國家調整完善住房、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要求,構建房地產市場有效調控機制。各城市要編制城市住房發展規劃,確定住房建設總量、結構和布局。確保住房用地穩定供應,完善住房用地供應機制,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優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嚴格控制大戶型高檔商品住房用地。按照差別化的住房稅收、信貸等政策要求,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需求。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與全國住房信息聯網。
完善推動城鎮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生態文明考核評價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城鎮化發展評價體系,完善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對森林、山嶺、荒地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制度。
——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按照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加快完善城鎮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空間開發管控制度,實施差別化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環境、考核等政策。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管理。
——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按照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原則,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制定并完善生態補償方面的政策法規,切實加大生態補償投入力度,擴大生態補償范圍,提高生態補償標準。
——建立資源環境產權交易機制。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在開展交易基礎上,加快建立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制定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建立區域間環境聯防聯控機制,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破壞、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合理增設城市建制,形成設置科學、布局合理、服務高效的行政區劃和行政管理體制。
——適時調整行政區劃。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完善城市空間結構和布局,支持條件成熟的地方撤縣設市、撤縣改區,推動具備條件的鄉撤鄉設鎮。
——完善行政管理體制。逐步改變按行政等級配置公共資源的管理體制,簡化行政層級,優化行政區規模和管理幅度。合理設置市、縣、鎮政府職責和機構人員編制。探索對經濟總量大、人口集聚多的小城鎮,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穩步推進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選擇若干個區位條件較好、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離設區市行政中心較遠、有利于先行先試、能夠形成區域經濟新的增長極的縣(市)開展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賦予設區市政府享有的行政審批、計劃申報、規劃編制、行業監管等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擴大試點范圍。
本規劃由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搶抓機遇、銳意進取、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充分調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如期完成。
建立完善工作機構和協調機制,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和部門職責分工,強化省級層面的制度設計,加強重大政策統籌協調,破解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推進規劃實施和相關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進展情況。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提高服務水平,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貫徹落實本規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城鎮化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大力培養使用一批專家型城市管理干部,提高城鎮化管理水平。
根據本規劃制定城鎮化發展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地方法規和標準體系。建立部門間政策實施協調機制,確保人口、土地、投融資、住房、生態環境等多個領域的改革與政策形成合力。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規劃、生態環保規劃綱要落實本規劃要求,其他專項規劃要加強與本規劃的銜接協調。各級財政要設立新型城鎮化引導資金,逐步加大對城鎮化工作的支持力度。抓緊解決已經形成普遍共識的問題,如長期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市棚戶區改造、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和中小城市發展等。
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理念、技術和管理經驗,依托中歐城鎮伙伴關系等合作平臺,加強城鎮化戰略、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以及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交流合作。選擇若干市縣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重點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建立創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設市設區模式、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進行探索。繼續推進創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鎮試點。
加強城鎮化統計工作,建立健全體現城鎮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資源環境等方面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和統計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規范統計口徑、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方法。加快制定城鎮化發展監測評估體系,對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推進城鎮化工作實施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專項監測,推動本規劃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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