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由總體要求、工作任務、進度安排、工作要求,以及相關附件組成,涵蓋從燃氣供應到使用各個環節、城鄉一體推進;“進度安排”明確了排查整治工作的時序進度要求;“工作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執法監督、督導考核和宣傳教育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實施方案》明確了九項工作任務。一是全面摸清城鎮燃氣領域底數;二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經營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三是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老舊小區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五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六是加大燃氣具等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七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八是提升燃氣安全監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九是提升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水平。
針對我市燃氣的實際情況,《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深化了排查整治要求。推動開展居民小區車庫、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場所違規使用燃氣的專項清理;明確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以及底層“住改商”等重點場所排查整治要求;建立防止燃氣管道第三方破壞的“信息共享、多方交底、現場監護、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嚴厲查處野蠻施工挖斷燃氣管道等違法違規行為;明確氣瓶充裝監管和瓶裝液化氣市場整合有關要求;加大“黑氣瓶”排查整治力度;提出加快推進燃氣管網等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控預警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燃氣本質安全水平。
明確指出了對全市所有城鎮燃氣經營(包括管道氣、瓶裝氣、汽車用燃氣)、儲存、充裝、使用單位及場所進行排查整治的具體措施。整治內容包括燃氣供應場站、管道燃氣市場經營秩序、瓶裝液化石油氣、燃料氣儲存使用設施、燃氣使用安全等。落實燃氣企業主體、各責任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的職責和要求,為專項排查整治制定明確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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