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住建字〔2024〕3號
關于印發《龍南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打贏藍天保
衛戰相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和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防控工作,現將《龍南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2月28日
龍南市建筑施工揚塵治理三年專項整治
行動實施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及打贏藍天保
衛戰相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和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防控工作,創新揚塵治理工作機制,改善城鄉環境衛生,大力提升建筑工地揚塵治理能力、水平和標準化建設,把龍南
打造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試驗區先行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有關要求,推動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建筑工地100%圍擋、物料、裸土堆放100%覆蓋、土方開挖100%濕法作業、路面100%硬化、出入車輛100%清洗、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提高工地揚塵治理信息化水平,推進工地揚塵管控差別化管理,提高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精細化水平。
二、組織領導
龍南市住建局成立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 副組長、局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住建局建筑工地揚塵治理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稽查大隊,具體負責全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控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4年2月至2024年6月)。各在建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等部門圍繞主要任務開展專項行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按照“誰建設、誰負責”、“分區域、分年度”原則,將揚塵治理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實施內容、時間節點和工作職責,全面推進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工作。
(二)推進落實階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根據方案任務部署開展排查,并形成排查問題清單。按照“立行立改、邊查邊改”的原則,逐一檢查措施是否落實,任務是否達到序時進度。對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問題,應分期分步實施。
(三)檢查整治階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龍南市住建局執法稽查大隊成立三個檢查監督組,開展常態化巡查,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加強對揚塵治理檢查標準和要求規范化實施,對發現揚塵治理不到位的在建工地及時反饋至實施單位,制定巡查整改臺賬,并督促參建方落實整改銷號。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針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研究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形成常態長效成果,推動治理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四、實施內容
(一)開展揚塵治理專題學習情況
各在建項目按照要求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贛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和《中心城區、工業園區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龍住建字〔2021〕59號)、《龍南市深入開展道路揚塵、建筑施工揚塵、交通運輸揚塵、工業堆場揚塵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的專題學習情況。
(二)參建各方揚塵治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建設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首要責任,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及時撥付和核查施工單位揚塵治理資金的使用情況。施工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主要責任,針對本項目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揚塵治理方案,嚴格按照《中心城區、工業園區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龍住建字〔2021〕59號)的要求,加大揚塵管控力度,建立健全揚塵防治責任管理制度。監理單位應承擔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理責任,對揚塵治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對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到位;對于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施工現場揚塵管控情況
1.工地100%圍擋
中心城區建筑工程采用磚砌式圍墻并設置壓頂,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圍擋不得有污損和破損,須堅固、穩定、美觀、整潔。
工業園區項目可采用綠色彩鋼鐵皮圍擋,彩鋼鐵皮應設置高于地坪30cm 的混凝土墩或磚砌基礎,基礎應平整順直,基礎用水泥砂漿鋪筑找平,圍擋整體高度不低于2米,彩鋼鐵皮四周(含接縫處)必須采用鍍鋅方管包邊加固處理。噴淋設備參照中心城區房建工程標準執行。
工地大門醒目位置設置揚塵治理公示牌,公開項目揚塵
治理措施、參建各方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及住建主管部門揚塵舉報電話。
2.裸土堆放100%覆蓋
施工場地內裸露土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或遮陽網、防塵布覆蓋、綠化或固化等揚塵防治措施;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應存放在庫房內或嚴密遮蓋;腳手架外側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并保持干凈、整齊、牢固、無破損,防止和減少施工中的灰塵外溢。施工現場禁止拌合混凝土,砂漿攪拌機棚除通道口外四周應采用密目網封閉,封閉掛網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米。
停工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建設工程或裸置3個月以上的土方,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督促施工單位采取草籽播種、草坪種植等臨時綠化措施。
3.土方開挖100%濕法作業
施工現場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配備綜合降塵設施設備,施工現場應安裝環繞噴淋,常態化持續開啟所有噴淋、噴霧裝置。場地平整工程應實施網格化作業管理,落實施工現場灑水等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工程機械。
土石方施工階段應采用濕法作業,作業面和臨時道路應適時灑水降塵,攪拌機、挖掘機等設備作業時旁邊5米內必須配備霧炮機降塵,場內渣土運輸車輛車速必須嚴格控制在5km/h以內,防止車速過快產生揚塵。
施工現場占地面積每1萬平米至少配備1臺移動式噴霧機,1萬平米以上的按照1臺/萬平米且不少于2臺配備移動式噴霧機;施工現場每天清掃灑水次數不少于6次,確保路面不見塵土。進行清掃作業時必須同時采取灑水、霧化等降塵措施;建筑垃圾樓層間運輸要采取集裝密閉方式進行,嚴禁凌空拋擲;施工現場不得焚燒建筑垃圾。
4.道路100%硬化
施工現場出入口、辦公區、生活區、主要施工道路應采用混凝土進行硬化,出入口處路面硬化寬度不小于大門寬度。施工場區的其它道路可采取磚、焦渣、碎石鋪裝或預制道路板等防塵措施。
5.出入車輛100%清洗
施工現場應完善進出車輛沖洗設施,確保車輛出門沖洗干凈。新開工工地出入口應設置車輛自動沖洗平臺(長度不少于6米), 沖洗時間不少于3分鐘,確保駛出車輛車廂密閉,車輪、車身不帶泥上路;在場地內道路設置過水池(長度不小于15米),配備至少2支高壓沖洗水槍。施工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進出車輛沖洗及進出道路、周邊路面的清掃保潔工作,確保路面不見塵土,做好出入口30米及施工圍擋外5米范圍內的門前三包除塵保潔。
6.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
建設、施工單位必須與經城管部門審核合格并列入渣土運輸公司名錄的公司簽訂土方、建筑垃圾和易揚塵建筑材料的運輸轉運合同,車輛駛出工地必須進行全封閉車廂。場內工程渣土要合理進行場內周轉使用,減少外運量。
7.工地內生活環境衛生
工地入口處應設有固定的衛生宣傳標牌和健康教育專欄,有衛生防病宣傳和健康教育內容,健康教育專欄內容至少每季度更換一次;工地食堂按照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強管理,保持清潔衛生。食堂夏季應設置紗門、紗窗等防蠅、防塵和防鼠設施。現場泔水缸必須加蓋,定人管理,日產日清,并定時滅殺蚊蠅。工地上無積水、無暴露性垃圾等蚊蠅孽生地。現場宿舍應符合衛生要求,洗浴間要保持清潔。對工地設置的沖水式臨時廁所和蓄糞池應有專人保潔,定時做好清掏、消殺工作,確保無蚊蠅孽生。施工現場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所有的施工工地現場應有醒目、統一的禁煙標志,控煙制度置于醒目處,由專人管理,并經常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知識。現場應設立吸煙區,要有明顯的、非臨時性的 “吸煙區”字樣,吸煙區設有座位,并有“吸煙有害健康”等警句。做好除“四害” (蒼蠅、老鼠、蚊子、蟑螂)消殺工作。
8.緊盯源頭治理,參照江西省《江西省建筑施工揚塵檢查標準》,制定并優化《龍南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措施現場踏勘登記表》。每個工程項目報監之前,由專人赴項目現場,按照《龍南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措施現場踏勘登記表》查看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措施及配套設施落實情況。
9.加大對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設施“有而不用、想用就用、時用時停”現象的整治力度,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約談告誡,通過“龍南市在建工程群”微信群進行項目實名曝光,做到現場發現現場整改,現場不能及時整改的,規定整改時限,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強化對揚塵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揚塵治理責任人,抓好每月、每季度揚塵治理工作檢查,實現揚塵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狠抓工作落實,進一步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強化主體責任。各在建項目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切實落實工地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主體責任,成立工地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工作小組。建設單位對建筑工地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工作負總責;監理單位應當將工地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納入工程監理細則;施工單位對工地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工作明確管理責任人、制定揚塵及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環境衛生治理專項施工方案。
(三)加強執法檢查。龍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稽查大隊將落實監管責任,對照已建立的建筑工地清單,按照《贛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文件要求,參照《中心城區、工業園區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龍住建字〔2021〕59號)對所有建筑工地進行檢查。加大對工地揚塵治理的檢查執法力度,實行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暗訪暗查相結合,對揚塵防治控制不力的建筑工地,一律進行行政處罰或停工整改,直至達到標準要求,并對該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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