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住建字〔2023〕2號
關于申報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建筑業集群有關獎勵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建筑業集群的實施意見》(龍府辦發〔2022〕17號)文件精神,決定每年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招商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獎勵,現將有關獎勵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符合《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建筑業集群的實施意見》(龍府辦發〔2022〕17號)規定的獎勵條件的本市建筑施工企業(責任單位:各建筑施工企業)
2.工業園區招商引資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責任單位:各安商服務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
二、本市建筑施工企業申報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加蓋公章)
(一)建筑業獎勵申報表(附件1)
(二)證明材料:
1.建筑業企業總部基地物業購置獎或租金獎勵:物業購置合同或租賃合同、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2.市外建筑企業落戶我市獎: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3.扶持壯大市內建筑企業獎: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4.企業兼并重組和資質晉升獎:資質證書、資質批準公告情況、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5.扶持發展本地施工勞務企業獎:人員勞動合同及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證明、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6.鼓勵企業開拓市外市場獎:企業財務報表、承接市外工程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7.創建優質工程獎:獲獎證書,通報文件;
8.建筑龍頭骨干重點扶持企業: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招商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對,復印件加蓋公章)
(一)營業執照;
(二)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施工許可證;
(四)施工合同
(五)企業財務報表、本市納稅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各申報企業填寫《建筑業獎勵申報表》(附件),提供申報獎勵相應的紙質佐證材料,于1月26日前將申報表和佐證材料報送至龍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電子版本發送至jgg3529085@163.com。
(二)園區工業企業涉及的選用本地施工企業稅收獎勵由各安商服務單位負責協調申報,1月26日前為企業申報上一年度建筑業獎勵時間,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申報截止后,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基礎上,對受理、審核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在龍南市人民政府網、龍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公示。
(四)經公示7日無異議的,龍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上報至龍南市人民政府批準。
四、相關要求
(一)獎勵政策與市其他優惠政策類同或重復的,企業可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申請享受。
(二)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直至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取消申請獎勵資格,已撥付的獎勵資金,將依法追回。
(三)獲政府資金獎勵及政策支持五年內遷出本市的建筑施工企業,退回全部獎勵資金并保留對享受政策相應違約責任。
附件:1.建筑業獎勵申報表
2.《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建筑業集群的實施意見》(龍府辦發〔2022〕17號)
3.2022年龍南市本地入規入統建筑施工企業承建園區廠房建設項目統計表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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