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和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黨組(擴大)會、局長辦公會等會務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制定機關工作制度等工作;
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對外宣傳、精神文明、生育服務、信訪綜治等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編制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
負責局機關財務收支核算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勞動工資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局屬企、事業單位的改制改革和內部審計工作;
承擔負責局機關財務及下屬單位經費的計按計劃、分配和管理并組織匯總,編制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繼續教育、培訓、職稱、職業技能鑒定、非學歷管理等工作;
負責勞動工資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組織行業改革方案的調研和擬定;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負責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規范性文件的擬訂、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本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普法、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本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項。
負責審核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四級和暫定資質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負責防空地下易地建設審批,易地建設費征收;權限內人防工程拆除、封填審批;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項目審批;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文件審批。負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
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審批或審批聯絡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收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全市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和有關資料。
負責對全市建設系統及建設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對接收范圍內的工程竣工檔案進行(預)驗收,并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