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珊瑚礁保護修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通知》提出了5方面10條要求,進一步加強珊瑚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動提升珊瑚礁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建立健全調查評估和預警監測體系。一是開展珊瑚礁生態系統調查評估。充分利用全國珊瑚礁生態系統基線調查成果,開展全國珊瑚礁生態系統現狀調查評估,掌握珊瑚礁生態系統分布、生態狀況及變化趨勢等,納入海洋三維立體時空數據庫和自然資源“一張圖”,逐步構建全國珊瑚礁生態系統調查評估業務體系。二是加強珊瑚礁生態系統預警監測。明確我國珊瑚礁生態系統預警監測范圍、重點區域、關鍵指標等,逐步完善連續觀測監測和早期預警監測業務體系。
加強珊瑚礁生態系統保護和管理。一是強化珊瑚礁生態系統整體保護。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對生態保護紅線內的珊瑚礁實行嚴格保護。對生態保護紅線外新發現的造礁石珊瑚和修復后新形成的珊瑚礁,根據生態重要性評價結果和劃定規則適時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探索將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極脆弱、有保護潛力的珊瑚分布區納入自然保護地。二是加強涉及珊瑚礁生態系統的項目用海用島管控。禁止采取遷地移植修復。
科學實施珊瑚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一是強化分類施策,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二是加強生態修復項目監測監管。珊瑚礁生態修復項目的實施單位要嚴格落實修復方案要求,并預留資金開展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監測、效果評估以及后期管護等工作。自然資源部相關海區派出機構要采取抽查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探索推進珊瑚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一是探索開展珊瑚礁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于珊瑚礁生態系統調查評估結果,鼓勵和指導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生態價值核算試點,并將珊瑚礁生態系統納入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二是鼓勵社會資本和民眾參與珊瑚礁保護修復。
提升科技支撐能力。一是完善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珊瑚礁生態系統調查評估、預警監測、修復技術、修復成效評估、監管技術和質量控制等標準體系。二是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支持珊瑚礁生態系統觀測研究領域科研平臺建設。開展珊瑚礁生物多樣性演化、生物地球化學循環與氣候變化響應、珊瑚敵害生物防控、生態系統退化和適應機制、恢復潛力提升等基礎科學和關鍵技術研究與應用,開展珊瑚礁生態站試點建設。加強珊瑚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技術國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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