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
經研究決定:
聘任張洲銘同志為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工人);
聘任葉銘同志為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副股長(工人);
聘任葉建華同志為為縣民政局社會福利股股長,免去其縣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聘任賀韻同志為縣民政局社會福利股副股長;
聘任袁敏同志為縣民政局優撫股股長(工人);
聘任廖呈同志為縣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股長;
聘任唐仕忠同志為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股長;免去其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職務;
聘任溫慶偉同志為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副股長(工人);
聘任李笑容同志為縣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聘任廖耀煌同志為縣地名辦公室主任(工人),免去其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副股長職務;
聘任廖華明同志為縣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站長(工人),免去其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股長職務;
聘任唐素芹同志為縣社會救助辦公室副主任(正股級,主持工作),免去其縣民政局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職務;
聘任李慧玲同志為縣社會救助辦公室副主任;
聘任葉泳欽同志為縣居民家庭收入核對中心辦公室副主任(工人);
免去黃麗君同志縣社會救助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謝怡瑩同志縣民政局社會福利股股長職務;
免去曾世才同志縣地名辦公室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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