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關于印發<龍南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龍辦發
〔2019〕4 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龍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主管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龍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
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
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
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定全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二)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許可工作,擬訂
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建立統一規
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縣就業發
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
技能鑒定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
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支持創業人員創
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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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
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措施。貫徹執行中央、省、
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
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
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全縣
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
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
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
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
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八)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辦理有關人員
調配、轉移手續和特殊人員安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縣
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
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貫徹落實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
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辦法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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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
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督促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
保障工作;向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宣傳職業病待遇;會同有關
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將安全防護技能納入農
民工技能培訓。負責工傷認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指導
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落實工傷待遇。負責技工學校、
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培
訓機構。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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