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龍南縣財政局內設13個職能股室,其中:股級有辦公室、預算股、國庫股、行財股、綜合規劃股、農業股、社保股、經建股、外經股、基建股、鄉財股、國資辦、財檢辦。下屬事業單位6個(其中副科級事業單位3個)。下設13個鄉(鎮、管委會)財政所,分別為龍南鎮、桃江鄉、里仁鎮、關西鎮、汶龍鎮、渡江鎮、程龍鎮、東江鄉、臨塘鄉、南亨鄉、武當鎮、夾湖鄉、楊村鎮財政所。
二、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宏面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鄉鎮(管理區)政府和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縣本級財政預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編制縣本級財政總決算;匯總全縣財政收支預算,會審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報告縣本級和全縣預算及其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國有資產收益。
(五)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稅收條例,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等征收管理。
(六)管理財政行政政法和事業性收支;擬訂和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監管全縣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制訂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提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的建議。
(七)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實施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行政仲裁;負責上年度全縣財政統一會計報表和匯總和上報工作。
(八)管理財政經濟建設支出;負責財政性獎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負責財政支農資金和農業財務管理。
(九)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民政經費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民政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社保資金、民政經費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實施對國債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擬訂和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規章制度。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組織實施全縣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反同經紀律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干部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文章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