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遠程幫教會見系統,是進一步發揮司法行政職能,創新社會管理,提高教育改造質量,惠及罪犯戒毒人員及其家屬的民生工程。通過全省遠程幫教會見系統,會見人在就近的司法局、司法所即可對省內任一監所的罪犯戒毒人員進行遠程視頻會見。同時,親屬或幫教者還可以通過遠程在線方式,為罪犯戒毒人員進行查詢教育改造信息、法律援助等便民互動服務,為罪犯戒毒人員家庭、社會幫教組織提供“一站式”的幫教會見服務。
一、申請遠程幫教會見人員
正在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接受教育改造、挽救矯治的罪犯戒毒人員可以接受其親屬、監護人的會見。
親屬范圍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及其配偶等,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監護人是指對未成年人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人負有監護義務和權力的個人和組織。
二、開放遠程幫教會見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申請遠程幫教會見流程及注意事項
1.親屬、監護人要求會見正在接受教育改造、挽救矯治的罪犯、戒毒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或司法局書面提出預約申請。預約應當說明:參與會見的人數、姓名,與被會見人的關系、會見人的證件名稱、證件號碼,被會見人的姓名、罪名、刑期、服刑地點,申請會見的日期。
2.司法局收到親屬、監護人要求會見的預約申請后,應當在核實身份后二個工作日內將預約申請轉送被會見人所在的監獄或強制隔離戒毒所。監獄或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到司法局審核后的預約申請后,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或不準予會見的決定,并同時以電話、網絡、短信等方式告知當地司法局、罪犯或戒毒人員親屬、監護人。準予會見的,應當在答復中確認:收到申請的時間,被會見人的姓名、服刑地點,會見人的人數及其姓名,會見的時間、地點安排,并告知應當攜帶的證件。
3.會見人遠程會見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殘疾人或年邁體弱等特殊人員,可以優先安排。
4.親屬、監護人和罪犯、戒毒人員要求遠程會見的,一般每月可以安排一次,每次前來會見的人員一般不超過三人。
四、禁止申請遠程幫教會見人員
對處于嚴管、禁閉期間、危害國家安全、涉黑、涉惡、邪教類的罪犯、戒毒人員,禁止申請遠程幫教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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