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08年,龍南縣委辦印發了《龍南縣中小學教師管理辦法》,文稿印發至今已滿16年,相關內容不能滿足新形勢下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黨組織書記、校(園)長、教師的管理需要,為調動學校黨組織書記、校(園)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2024年3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考核暫行辦法》《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等相關規定,龍南市教體局經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召開專題調度會研究,最終形成了《龍南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審議稿)》。
二、主要內容
《龍南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審議稿)》共有10章30條,分為總則、招錄聘用、教育教學管理、請銷假制度、職稱評聘、培訓培養、考核考評、調配與交流、獎懲解聘、其他等內容。
三、目的意義
通過管理辦法切實加強龍南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管理,打造一支適應新時代教育改革與發展需要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
四、管理權限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的管理工作,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具體負責本學校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
政策咨詢電話:0797-35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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