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文件精神,結合政策實施情況,我們積極響應消費者建議。經省政府同意,現對我省加力支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時間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將“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轉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的補貼”調整為“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轉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的補貼”。
歡迎符合條件的消費者踴躍參與活動。
特此公告。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商務廳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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