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駐市各單位:
現將《龍南市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6月13日
龍南市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100號)、《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行動方案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3〕16號)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現就我市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場化、法治化、規范化要求,加快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有效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調動民間投資參與積極性,降低政府債務風險和企業負債水平,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強旺美福”明珠市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原則。一是政府引導、示范引領。充分發揮政府的主體作用,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通過各種方式盤活存量資產;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做法。二是依法依規、市場運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落實投資項目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積極采用市場化手段盤活存量資產,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三是整體盤活、分類推進。堅持“應盤盡盤、分類實施、有序推進”,分領域、分類別采取差別化盤活措施。
二、盤活重點
(一)重點領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類:一是交通(城市停車場、客運站等)、水利(大中型水庫、城鄉供水一體化等)、清潔能源(風電場、光伏電站等)、保障性租賃住房(含公租房、廉租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標準廠房等)、倉儲物流、旅游、新基建等基礎設施項目;二是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等存量與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三是國有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等長期閑置但有開發利用價值項目資產和閑置土地;四是國有礦產、河道砂石、林地、碳匯等可依法依規盤活的國有資源。
(二)重點企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盤活存量資產。支持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多、建設任務重、負債率較高的國有企業,將盤活存量資產作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債務風險、籌集建設資金、優化資產結構的重要手段,選擇適合的存量資產,采取多種方式予以盤活。鼓勵民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積極盤活自身存量資產,將回收資金用于再投資,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促進持續健康發展。
三、盤活方式
(一)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申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高效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23〕236號)文件,重點圍繞產業園區標準廠房項目,利用好前期已投放的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加快標準廠房建設,結合“騰籠換鳥”工作成效,做大標準廠房資產。同時明確項目投資管理手續合規性和收益穩定性,爭取3年內完成1個產業園區標準廠房項目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行上市。并聚焦交通、能源、市政、生態環保、倉儲物流、新型基礎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消費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積極做好項目申報儲備。
(二)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鼓勵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水、標準廠房、停車場等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采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財政部門要加強對PPP項目的規范管理,積極爭取財政部、省財政廳、贛州市財政局對盤活存量資產PPP項目的入庫支持。
(三)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用。鼓勵國有企業依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按規定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的存量資產,整合非主業資產,提高資產運營管理效率。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盤活存量資產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四)探索促進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綜合開發利用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城市老舊資產資源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等,通過精準定位、提升品質、完善用途等進一步豐富存量資產功能、提升資產效益。因地制宜積極探索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經營性公共服務空間開發等模式,有效盤活既有鐵路場站及周邊可開發土地等資產,提升項目收益水平。加快實施城市中心片區整體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資產價值和效益。
(五)通過兼并重組、產權轉讓、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發揮行業龍頭企業重要作用,通過兼并重組、產權轉讓等方式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提升資產質量和規模效益。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方和專業運營管理機構等,提升存量資產項目運營管理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存量資產臺賬。各單位要在前期摸排國有資產(資源)底數和存量資產基礎上,嚴格按照資產權屬,進一步摸排存量資產,確保“底數清、無死角”,不得瞞報、虛報、漏報。重點清查資產現狀、資產權屬、資產價值、債權債務、盈利能力等基本情況,并對項目資產的立項、規劃、用地、環評、施工許可、產權登記等手續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摸底核實。〔各市直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各鄉鎮;完成時限:2023年6月底前〕
(二)制定盤活工作計劃。市發改委負責在摸排出的存量資產臺賬基礎上,篩選出具備盤活條件的項目,并建立全市盤活存量資產清單,會同各有關部門,按照資產權屬、類別和現狀情況,分類制定盤活工作計劃,實行動態管理。〔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國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教科體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國有企業,各鄉鎮;完成時限:2023年6月底前〕
(三)規范有序推進盤活。各有關單位要對照資產盤活工作計劃,落實項目盤活條件。圍繞項目前期手續、竣工驗收程序、收費標準、產權登記、用地規劃等方面,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程序。各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解決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穩妥化解風險,加快資產盤活進度,推進政策和項目落地見效。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靈活采取不同方式進行盤活。鼓勵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發行上市。對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可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支持國有企業依法依規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的存量資產,整合非主業資產,提高資產運營管理效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國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教科體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國有企業,各鄉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回收資金優先用于增加有效投資。除按規定用于盤活存量資產項目職工安置、稅費繳納、債務償還等支出外,應確保回收資金精準有效支持新項目建設,形成優質資產。鼓勵以資本金注入方式將回收資金用于具有收益的建設項目,充分發揮資金杠桿撬動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督,定期調度回收資金用于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形成實物工作量等情況,推動盡快形成有效投資。對回收資金擬投入的新項目,要加快推進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規劃選址、用地用林、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等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盡早發揮回收資金效益。對使用回收資金建設的投資項目,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上級資金支持。〔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國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教科體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國有企業,各鄉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強化風險管控。各有關單位在盤活過程中要嚴格落實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要求,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隱性債務。嚴格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定,做好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決策審批等工作,除相關政策規定的情形外,應主要通過公開透明渠道合理確定交易價格,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保障基礎設施穩健運營,在盤活過程中要處理好項目公益性與經營性的關系,確保投資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組建具備較強能力和豐富經驗的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機構。〔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國資服務中心、市工信局、市教科體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市直有關部門,市屬國有企業按職責負責;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存量資產盤活、擴大有效投資工作,實行一把手工程,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落實,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強化工作職責,細化工作分工,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約談、問責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
(三)強化調度推進。各有關單位要對照存量資產盤活臺賬,定期開展項目調度,及時掌握項目進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于6月28日前將首次摸排的存量資產臺賬(附件1)報至市發改委,今后于每月20日前將相關項目進展和工作開展情況報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及時匯總相關情況報市委、市政府及贛州市發展改革委;對各有關部門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復雜問題,報請市政府專題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