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市政府主管發展和改革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贛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二)負責統籌協調引導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全市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
(三)承擔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協調解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涉及經濟體制改革的各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統籌規劃全市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贛州市級財政性投資和涉及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轉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內外資);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資規模;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銜接協調指導國家、省、贛州市撥款建設項目相關工作。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規劃和政策;牽頭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第三產業(現代服務業)、電力、煤炭、新能源、油氣等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并制定相對應的專項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全市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文明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節能監察監測工作。
(七)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教科體、文旅、衛健、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項目的方針、政策和指示,擬定全市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實施方案和相關的規章制度等法規性文件;參與重大項目財政建設資金項目的竣工驗收(及后評估);負責做好市級以上重大項目上報、銜接工作等;編制全市重點項目開發計劃;負責全市項目開發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考核;負責本級項目儲備庫的建立和管理等。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蘇區振興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研究提出市蘇區振興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劃、重大問題、重大政策,指導協調推進蘇區振興發展事項落實。
(十)負責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負責管理全市工農產品價格及勞務價格的計價原則,作價辦法和價格水平;負責對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勞務價格間接管理,對列入價格監審的品種(項目),實施提價申報制度和備案制度;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指導幫助生產者、經營者正確行使定價權;仲裁和協調部門和企業之間重大的價格糾紛及爭議;負責罰沒款、贓物、無主物、糾紛物等涉案物品的價格認定。
(十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將安全生產基礎設施、應急救援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納入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在研究制定產業規劃時,提出有關安全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采用先進工藝技術、有效實施產業安全的建設項目,限制和淘汰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產業安全條件的建設項目。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配合有關部門督促電力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協助油氣長輸管道保護的監管執法和油氣長輸管道保護監督檢查;督促供電企業落實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實施的停供電措施;協調供電企業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有關工作;推進產業結構及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落實好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產業政策、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負面清單;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工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三)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擬訂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國家糧油等儲備。統籌協調我市軍民融合工作。
(十四)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
(十五)管理和協調市支電辦、市支鐵辦、市機場辦、市管線辦等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6個,分別是:
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發展規劃股(地區經濟與軍民融合股)、收費價格管理股、固定資產投資與產業股(交通與能源股)、社會發展與現代服務業股、農村經濟和環資股(龍南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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