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果業局部門2016年度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果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果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五、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八、專業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果業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一部分 縣果業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研究擬訂全縣果業的發展規劃和果業經濟體制改革辦法;擬訂全縣果業的發展機制和年度計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全果業開發、水果生產、標準果園建設的管理和技術指導;主管全縣是調運工作,參與果苗質量督查;主管全縣果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果業服務建設;負責全縣果品市場信息調研和發布工作,擬訂銷售計劃,管理水果銷售公司、加工企業和水果采后處理;負責果業科技工作,組織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縣果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各種形式的果業專業教育和技術培訓;負責果樹植保工作,開展果樹病蟲害預測預報,指導果樹病蟲害和防治,參與果樹檢疫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編制人數15人,在編在崗財政補助人數12人,退休人員6人。
第二部分 縣果業局部門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992.6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上年增長(下降)0%;本年收入合計992.63萬元,較上年下降39.88%,主要原因是:全縣柑橘黃龍病防控工作暫告一階段,專項資金配額下降。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總計992.6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992.63萬元,較上年下降39.88%,主要原因是:全縣柑橘黃龍病防控工作暫告一階段,專項資金配額下降。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2.02萬元,決算數為992.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撥付給各鄉鎮柑橘黃龍病防控資金及示范點建設。
按功能分類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數23.75 萬元,決算數28.79萬元 ,完成年初預算的 100%;農林水支出預算數668.27萬元,決算數963.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按經濟分類科目分:工資福利支出54.08萬元,較上年增長1.8%,主要原因是:新招入公務員及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增加;商品和服務支出58.58萬元,較上年下降78.6 %,主要原因是:聘用農技員及黃龍病防控經費支出;對個人家庭補助支出42.14萬元,較上年增長34.63%。
三、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58.58萬元,較上年下降78.6%,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商品和服務支出沒有包含專款;其中:辦公費2.84萬元,公車維護及修理費3.35萬元,差旅費12.47萬元,公務接待費10.51萬元,培訓費0.07萬元,勞務費1.81萬元,其他21.1萬元,工會2.99萬元,福利費2.38萬元。
四、“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5.5萬元,決算數為13.86萬元,完成預算的89.42%,決算數較上年下降8.82 %,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的0%,決算數較上年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萬元,決算數為10.51萬元,完成預算87.58%,決算數較上年下降13.21%。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3.5萬元,決算數為3.35萬元,完成預算的95.71%,決算數較上年增長8.41%,主要原因是: 后期取消單位公務用車,無車輛費用。
五、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8.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8.1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辦公樓一棟,臺式電腦14臺,筆記本電腦2臺,單反照相機1臺,攝像機1臺,打印機4臺,空調7臺。
七、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本年度本單位果業發展項目資金進行了績效評價,詳見附表。
八、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各部門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詳見附表龍南縣果業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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