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桃江鄉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龍南縣桃江鄉人民政府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一部分 桃江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貫徹實施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內有關規定,加強黨的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
2. 負責編制轄區內經濟社會和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
3. 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轄區內的規劃管理,城鎮管理,房產管理等工作,保護耕地,配合縣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工作,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工作。
4. 負責轄區內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涉外經濟活動,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審核投資項目。
5. 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組織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促進增收,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
6. 負責轄區內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民政事務、救災扶貧、、勞動社會保障和居民醫療保障等工作,依法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工作。
7. 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8. 編制并執行財政預決算計劃,做好所屬單位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的指導和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對鄉機關各部門、下屬企事業單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濟活動的財務檢查工作。
9.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管理好駐鄉單位。
10. 行使縣委、縣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包括:黨政辦、財政所、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民政所、規劃所、農醫所、勞動保障事務所、果茶站、文化站、水保站、農技站、安監站等機構。
本部門2017年年末編制人數62人,其中行政編制22人,事業編制40人;年末實有人數50人,其中在職人員50人,離休人員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849.19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16年690.5萬增加158.69萬元,增長22.98 %;本年收入合計849.19萬元,較2016年增加158.69萬元,增長22.98 %,主要原因是:國家政策性調增工資,轉移支付資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849.19萬元,占 100 %;事業收入0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總計 849.1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849.19 萬元,較2016年690.5萬元增加158.69萬元,增長22.89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員工資調增,人員經費增加;轉移支付資金支持政府保運轉和支持農村、農業支出增大。年末結轉和結余 0萬元。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849.19萬元,占100 %;項目支出 0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81.47萬元,決算數為849.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3 %。
(一).按功能分類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55.07萬元,決算數為501.67萬元,完成預算數的91%,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支出減少;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12.98萬元,決算數14.15萬元,完成預算數的109 %;主要原因是:新增招錄人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5.75萬元,決算數28.11萬元,完成預算數的48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病故,遺屬補助標準提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54.65萬元,決算數56.86萬元,完成調整預算數的104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增工資,計生辦人員增浮動工資;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253.02萬元,決算數248.40萬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 %。
(二).按經濟分類科目分:工資福利支出 368.08萬元,較2016年337.4萬元增加30.68萬元,增長9.09%,主要原因是:新增招錄公務員3人,事業編3人及政策性調增工資;商品和服務支出 217.21萬元,較2016年222.8萬元減少5.6萬元,下降 2.58%,主要原因是:節約能源,減少了招待費用支出,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96.52萬元,較2016年130.3萬元增加66.22萬元,增長 33.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病故,遺屬補助標準提增;其他資本性支出 67.3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849.19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368.08萬元,較2016年337.4萬元增加30.68萬元,增長9.09%,主要原因是:新增招錄公務員3人,事業編3人及政策性調增工資。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217.21萬元,較2016年222.8萬元減少5.6萬元,下降 2.58%,主要原因是:節約能源,減少了招待費用支出,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96.52萬元,較2016年130.3萬元增加66.22萬元,增長 33.6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病故,遺屬補助標準提增;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67.38萬元,較2016年增加63.7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支付各村黨建黨員活動場所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6萬元,決算數為 27.19萬元,完成預算的 75.53%,決算數較2016年28.9萬元減少1.71萬元,下降 5.92%,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8萬元,決算數為14.56 萬元,完成預算的80.88 %,決算數較2016年15.3萬元減少0.74萬元,下降 4.83%。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2.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8萬元,決算數為12.63萬元,完成預算的70.17 %,決算數較2016年13.6萬元減少0.97萬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繼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使用公務油卡充值,公車出行及公車維修費用減少等。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217.21萬元,其中:辦公費15.72萬元,印刷費16.04萬元,手續費4.5萬元,水電費7.29萬元,郵電費3.61萬元,差旅費2.6萬元,維修(護)費20.24萬元,會議費5.10萬元,培訓費0.80萬元,公務接待費14.56萬元,勞務費及租賃費8.94福利費6.40萬元,工會會費14.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6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費84.68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6年222.8萬元減少5.6 萬元,下降2.58 %,主要原因是:①公務接待費用減少,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②繼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使用公務油卡充值,公車出行及公車維修費用減少等。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7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年初預算財政撥款881.47萬元,決算數849.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人員經費516.49萬元,決算數564.61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招錄公務員3名、事業編3人及政策性調增工資,日常公用經費年初預算數364.98萬元,決算數284.58萬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務支出減少,其中:①公務接待費用減少,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②繼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使用公務油卡充值,公車出行及公車維修費用減少等。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三公”經費:指各部門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批復01-09表)龍南縣桃江鄉人民政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