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夾湖鄉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龍南縣夾湖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龍南縣夾湖鄉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 貫徹實施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決定和命令。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內有關規定,加強黨的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
(二) 負責編制轄區內經濟社會和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
(三) 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負責轄區內的規劃管理,城鎮管理,房產管理等工作,保護耕地,配合縣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工作,加強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工作。
(四) 負責轄區內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涉外經濟活動,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審核投資項目。
(五) 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組織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促進增收,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
(六) 負責轄區內教育、衛生、民政事務、救災扶貧、勞動社會保障和居民醫療保障等工作,依法做好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工作。
(七) 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八) 編制并執行財政預決算計劃,做好所屬單位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的指導和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對鄉機關各部門、下屬企事業單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濟活動的財務檢查工作。
(九)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管理好駐鄉單位。
(十) 行使市委、市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龍南縣夾湖鄉人民政府。
本部門2018年年末編制人數38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23人;年末實有人數38人,其中在職人員38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644.43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106.10萬元,較2017年增加106.10萬元,增加100%;本年收入合計538.33萬元,較2017年減少252.1萬元,下降31.89%,主要原因是:財政資金緊張及壓減日常公用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538.33萬元,占83.54%;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萬元,占0 %;其他收入0萬元,占 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總計644.4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548.48萬元,較2017年減少241.95萬元,下降30.61%,主要原因是:財政資金緊張及壓減日常公用支出。;年末結轉和結余95.96萬元,較2017年增加95.95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收支合計差額。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548.48萬元,占85.11%;項目支出 0 萬元,占 0 %;經營支出 0 萬元,占 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 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16.44萬元,決算數為548.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9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537.26 萬元,決算數為4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6.13 %,主要原因是:厲行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
(二)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01萬元,決算數為9.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83%,主要原因是:夾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厲行節約。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8.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的支出費用并入到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里面,農村產業扶持和夾湖鄉居民就業創業培訓等。
(四)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79萬元,決算數為 32.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0.2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用于計生編制新入職人員工資。
(五)農林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3.38萬元,決算數為60.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9.83%,主要原因是:加大發展農林水方面。
(六)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2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加大對基層城鄉社區的發展力度。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19.7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73.13萬元,較2017年增加62.22萬元,增長29.5 %,主要原因是:人員數量變化,聘用人員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176.01萬元,較2017年減少56.48 萬元,下降24.29 %,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杜絕鋪張浪費,減少日常機關運轉支出。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26.15 萬元,較2017年增加3.76 萬元,增長16.79 %,主要原因是:人文關懷,慰問金費用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 44.49 萬元,較2017年減少52.32萬元,下降54.04%,主要原因是:減少設備購買,簡化辦公設施。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0萬元,決算數為29.85萬元,完成預算的99.50%,決算數較2017年減少9.74萬元,下降24.6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決算數較2017年增加0 萬元,增長0 %。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萬元,決算數為 23.88萬元,完成預算的99.50 %,決算數較2017年增加6.5萬元,增長21.40 %。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資招待費用增加。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 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萬元,決算數為5.97 萬元,完成預算的99.50 %,決算數較2017年減少3.24萬元,下降35.18%。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繼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使用務油卡充值,公車出行及公車維修費用減少等。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6.01萬元,其中辦公費12.92萬元,印刷費14.29萬元,電費5.86萬元,郵電費3.87萬元,差旅費3.84萬元,維修(護)費1萬元,會議費4.35萬元,培訓費2.22萬元,公務接待費23.88萬元,勞務費54.82萬元,工會經費5萬元,福利費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9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4.39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6.48萬元,降低24.29%,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相關精神,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公務接待實行公函和電函接待制度,并嚴格就餐人數。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0 %。(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并做好與2018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政府采購資金情況表”有關數據的銜接。)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 2 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 0 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2 輛、機要通信用車 0 輛、應急保障用車 0輛、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其他用車 0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我單位無主管項目,但仍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對我單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519.7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總額的100%。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73.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6.0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6.15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4.49萬元。
(二)績效目標及完成情況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良好,為完成績效目標制定了詳細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對資金安排、使用的運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和資產配置與使用情況進行了跟蹤,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社會綜合評價好。我鄉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了年初預算和財政政策性規定;嚴格在預算范圍內開支,執行了財政紀律,防止違法違紀的行為發生。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經費:指各部門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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