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龍南縣“綠色回收進機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九連山、安基山林場,東坑、黃沙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縣直、駐縣各單位:
現將《龍南縣“綠色回收進機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12月16日
龍南縣“綠色回收進機關”實施方案
為加強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提高公共機構廢舊商品處置利用率,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實施意見》(贛府廳〔2012〕12號)、省財政廳《關于綠色回收進機關活動有關資產管理事項的通知》(贛財行〔2013〕33號)以及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關于印發贛州市“綠色回收進機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管字〔2016〕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國家、省有關文件為指導,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總要求,建立覆蓋全縣公共機構辦公區域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到2017年底,實現公共機構廢舊商品總體科學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的目標。其中,危險廢棄物(含汞光源、鋰電池等)回收率達到100%。
二、回收范圍
1.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硒鼓、掃描儀、投影儀、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機、影音設備等;
2. 危險廢棄物,包括含汞光源、鋰電池、堿性電池等;
3. 廢塑料、廢紙(打印紙、報紙、雜志、書籍及其他紙制品)、廢舊辦公家具等其他廢舊商品。
三、主要工作
(一)開展廢舊商品分類收集
2016年12月31日前,各公共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在辦公區設置危險廢棄物、廢塑料、廢紙回收箱。
(二)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
由縣商務執法大隊聯系選定有關公司作為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承辦企業。
(三)開展廢舊商品實質回收
1.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或經專業技術部門鑒定無法修復的廢棄電器電子類資產,按照市場價格有償交由回收公司統一回收處理。
2. 危險廢棄物無償交由回收公司統一回收處理,并開具回收確認單作為固定資產核銷憑證。
3. 廢塑料、廢紙、廢舊辦公家具等其他廢舊商品,按市場價格交由回收企業統一回收處理。
四、回收流程
簽訂回收協議→分類收集廢舊商品→提出報廢回收申請→電話預約→企業上門回收,出具回執→單位資產核銷,留底備案。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縣節能辦會同縣商務執法大隊推進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指定專人負責。要結合實際,認真組織開展“綠色回收進機關”活動,加快推進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廢舊商品回收利用宣傳,加強知識普及和教育,積極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辦公和生活方式,形成加強環境保護、注重廢舊商品回收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所有廢舊商品的處置事項按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有關規定執行,處置收入及時按規定入賬。涉密介質的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加大監督考核力度。縣節能辦、縣商務執法大隊負責對回收企業回收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加強經常性工作和安全保密檢查;回收企業要每半年將回收處理情況書面報告縣節能辦、縣商務執法大隊;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地本單位廢舊商品回收工作管理和監督。公共機構廢舊商品分類、協議簽訂和實質性回收工作納入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考核重要內容,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龍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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