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我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工作要點如下:
2024年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對標對表各級巡視反饋問題和省市督導發現問題,聚焦“守底線、增動力、促發展”工作主線,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有力有序推動“三落實一鞏固”,增強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高效運行、“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水平鞏固提升、產業就業幫扶提質增效、各項銜接幫扶政策落實落地、脫貧群眾持續增收,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向鄉村全面振興銜接升級。
一、壓實責任,凝聚鞏固成果工作合力
1.壓實主體責任。落實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責任,定期研究部署,推進相關工作。每季度召開1次領導小組調度會,鎮村每月研究布置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研究落實會議精神。對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清單,持續加強統籌協調、常態調度、督促指導。〔責任單位: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下同,不再一一列出)〕
2.壓實部門責任。加強對行業部門的協調調度,持續壓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履職情況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年度考核。行業部門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行業幫扶重點工作,并加強對鄉鎮的業務指導,發現問題及時分類反饋,對照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銷號整改。〔責任單位: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鄉村振興局等〕
3.壓實幫扶責任。保持任期內駐村干部隊伍的穩定性,除到期集中輪換調整外,原則上2年任期內無特殊情況不予調整,新調整的縣級駐村干部年齡不超過55周歲。嚴格駐村干部選派標準,派出單位在年齡、黨齡、職級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確保應派盡派、盡銳出戰。嚴格落實“雙考核、雙問責”工作機制,強化鄉鎮屬地管理責任和派出單位跟蹤管理責任;嚴格執行請銷假和考勤制度,確保在崗在位、履職盡責。駐村幫扶單位要定期到幫扶村開展幫扶,主要領導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領導每年至少2次到村調研。嚴格執行監測對象每月走訪、脫貧戶“雙月走訪日”制度,確保幫扶有時間、干部有精力、工作有落實。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群眾可感可及的好事實事,著力提升定點幫扶實效。優化駐村干部培訓方式,強化業務指導,提升駐村干部業務水平。強化正向激勵和典型宣傳,遴選一批駐村幫扶先進人物和事跡進行全市宣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鄉村振興局等〕
二、守牢底線,夯實鞏固成果基礎保障
4.抓牢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加強動態監測。緊盯收入驟降、重殘重病、突發災害(意外)等重點人群,堅持“四線預警”工作機制,用好省防止返貧監測系統和12317等平臺,抓好常態化監測和集中排查,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及時納入監測幫扶,符合政策規定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行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實現動態清零。強化精準幫扶。對監測對象按照致貧風險成因、家庭勞動力類別、生產生活需求等方面精準制定幫扶措施,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及時納入農村低保、特困救助和臨時救助范圍。對未消除風險的定期開展幫扶措施“回頭看”。規范退出管理。對通過有效幫扶達到風險消除條件的監測對象按程序及時標注風險消除,對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及時標注風險消除,對已消除風險的定期開展幫扶成效“回頭看”,切實做到“嚴進嚴出”“應消則消”。優化防貧保險。及時購買2024年度防返貧保險,提高理賠案件辦理時效,提升防返貧保險保障水平。實施銜接并軌。在抓好監測幫扶日常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推進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并軌試點改革,把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常態化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科體局、市殘聯、贛州市醫保局龍南分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金融服務中心等〕
5.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成果。保持過渡期內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確保落實落細。義務教育保障方面,加強義務教育“雙線”控輟保學,及時落實教育資助各項政策。基本醫療保障方面,落實好大病分類救治、重點慢性病家庭醫生簽約履約服務、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結算等醫療政策。推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參保動態全覆蓋。鼓勵掛點單位資助脫貧群眾繳交“贛州惠民保”,筑牢因病致貧返貧防線。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加強農村住房安全動態排查監測,按照“拆除一批、新建一批、修繕一批、勸離一批”的要求分類施策,保障農戶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保障方面,分類施策解決各類飲水安全問題,確保各類供水設施穩定供水。加強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維護,實施農村供水水質提升工程,及時解決農村供水問題投訴。〔責任單位:市教科體局、市衛健委、贛州市醫保局龍南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等〕
6.抓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嚴格落實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工作屬地管理相關機制,持續深化“點長制”,壓實“點長”責任,規范管理安置點專兼職管理人員、駐村(社區)工作隊、樓棟長、物業人員等,形成工作合力。扎實開展每月回訪和干部雙向幫扶,開展地質災害、消防安全、住房安全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人居環境衛生綜合治理。保障搬遷群眾穩崗就業,管好用好已建成的產業基地、幫扶車間、“微田園”。科學安排后續扶持項目,逐步完善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完善“一站式”服務窗口功能和代辦跑腿服務。及時化解搬遷群眾的矛盾糾紛,解決合理訴求和急難愁盼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搬遷脫貧戶因人口增長出現的住房困難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感恩教育和各類文娛活動,促進搬遷群眾融入安置社區新生活。〔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婦聯、市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
三、增強動力,穩定提升脫貧群眾收入
7.加大產業幫扶力度。保障產業要素支撐。加大產業發展投入,確保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的比重達到65%,著力補齊產業發展中的技術、設施、營銷短板。落實小額信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有發展生產意愿的貸款對象“應貸盡貸”,強化貸后監管,規避逾期風險。及時落實產業幫扶基地及脫貧戶、監測對象產業獎補政策。做強產業經營主體。繼續加強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帶動經營主體的培育,保持總數和帶動人數較2023年底穩中有增。扶持建設一批鄉村振興產業示范基地,確保每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至少有1個聯農帶農的產業基地,確保每個鄉鎮經營主體總數和帶動人數較2023年底穩中有增。優化產業發展模式。探索“庭院+”發展新路子,鼓勵支持脫貧群眾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盤活房前屋后空地資源,發展庭院特色種植、庭院特色養殖、庭院特色手工、庭院特色休閑旅游、庭院生產生活服務。深入實施幫扶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按照“鞏固一批、升級一批、盤活一批、調整一批”思路,分類指導幫扶產業發展,推動產業提質增效、可持續發展。健全產業聯農帶農機制。對各級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扶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全部建立聯農帶農機制,每半年開展1次經營主體帶動效果核查。通過帶動生產、就業務工、土地流轉、幫助銷售、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聯結方式,帶動更多農戶全產業鏈參與生產經營增收,增強內生發展動力。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統籌各級財政涉農資金,重點傾斜經營性收入較低的村,支持完善、改造產業發展必要的配套設施,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帶動鄉村產業發展。鼓勵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出租、入股經營閑置土地、林地、荒地、灘涂和水面等資源獲得分紅收益,提升農村資源效益;采取開發利用、合作經營、直接發包企業經營等靈活多樣的經營模式,盤活閑置或低效的經營性資產;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發展農業社會化專業化服務,拓展多業態增值增收途徑,增強村集體“造血”能力。〔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果茶發展服務中心、市林業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等〕
8.促進脫貧群眾穩定就業。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確保全市脫貧人口務工就業規模穩定在1.3萬人以上。抓實就業監測服務。定期開展就業信息摸排并及時更新監測臺賬,精準掌握未就業人員信息,通過推送就業信息、開展“送崗下鄉”招聘、“131”就業幫扶服務等實現就業。(“131”:即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技能培訓或見習機會)。促進就業技能提升。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技能培訓需求摸排,根據脫貧群眾就業意愿精準分類實施培訓,開展技能培訓效果“回頭看”行動。組織實施“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開展從教育培訓到促進就業的全鏈條、一體化幫扶。培育認定一批優秀的省級鄉村工匠和鄉村工匠名師,打造特色鄉村工匠品牌,培育打造更多“龍南數智工匠”等具有龍南特色的勞務品牌,提升就業質量。實施就業兜底保障。大力解決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中的半勞力和弱勞力、無法外出務工勞動力、返鄉回流勞動力等群體的就業問題。充分利用就業補助、光伏幫扶電站發電收益、村集體經濟收入等資金,開發各類公益性崗位,實現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參與人數不低于2023年。支持投入一定比例的銜接資金用于就業幫扶車間建設,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就業幫扶車間監測,探索建立全市就業幫扶車間貨源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幫扶車間務工收入水平。落實各類政策補貼,實現就業幫扶車間個數穩中有增,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勞動力不少于2023年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教科體局、市水利局等〕
9.拓寬脫貧群眾增收渠道。對照《江西省脫貧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增收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緊盯全省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增收目標,落實各項增收舉措,大力拓寬增收渠道,力爭我市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人均純收入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高于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絕對值達到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8%。引導自主創業。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小額信貸貼息、一次性創業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實現應補盡補,支持有能力、有創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充分實現創業。強化消費幫扶。爭取聯農帶農緊密的幫扶產品供應商入駐“圳幫扶”,推動優質農產品進入粵港澳大灣區市場,開展幫扶產品定向直供直銷“進機關、進學校、進醫院進企業、進社區、進交易市場”活動,引導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消費幫扶行動,確保全市今年幫扶產品銷售額不低于9607萬元,機關、企事業單位采購金額不低于495萬元。推進光伏幫扶。抓好村級光伏電站運維管理和升級改造,規范收益資金分配使用,嚴格按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充分發揮村級光伏電站帶動效益。壯大村集體經濟。積極推動“萬企興萬村”活動,充分挖掘本地鄉賢名士,撬動社會資本支持產業發展,增強村集體“造血”功能,帶動村民增收。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積極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拓展多業態增值增收途徑。〔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工商聯等〕
四、聚焦項目,有效提升鄉村發展能力
10.加強銜接資金項目監管。嚴格資金監管。加強銜接資金項目績效管理,由市級統籌聘請第三方開展項目建設監管,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管好用活銜接資金,強化聯農帶村促企,統籌兼顧脫貧村和非脫貧村,發揮資金效益,推動打造“四融一共”和美鄉村建設先行縣。加強項目建設。及時足額保障本級配套銜接資金投入,科學統籌謀劃項目,規范建好用好2024年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及時將銜接資金匹配到具體項目。加強銜接資金項目日常跟蹤調度,在保證項目質量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資金支出率達到序時進度要求。〔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等〕
11.抓實項目資產后續管理。規范資產管理流程。抓好資產確權移交,根據項目資產權屬和權責進行分類管理,對新增幫扶項目資產在審計決算后及時完成確權登記移交,及時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系進行管理。加強資產建后管護。聚焦保障“人、財、機制”等關鍵要素,落實公益性崗位人員參與管護。實行“村級每月一管護、鄉鎮季度一檢查、市級半年一督導”資產監督管理,做好與鄉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有效銜接。盤活閑置低效資產。開展經營性資產運營情況大排查,落實“四個一批”有關要求,對閑置、破損狀態的經營性資產分類處置,通過提升自營、招商引資、轉租轉包、退出轉型、產銷對接、重注資金等方式,及時盤活閑置低效資產,持續提升資產綜合收益。〔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林業局、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安基山林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12.穩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扎實推進重點幫扶村建設。保障每年投入省、市、縣重點幫扶村各級幫扶資金分別不低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結合實際編制2024年縣級鄉村建設任務清單,完善建立2024年縣級鄉村建設項目庫,有序推進農村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持續深化“贛南新婦女運動”,激發農民主體作用,因地制宜推進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農村改廁,按照國家最新標準新(改)建農村戶廁194個,加強戶廁系統數據管理,進一步提升農村衛生廁所覆蓋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健委、贛州市醫保局龍南分局、龍南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市供電公司、市發改委、市金融服務中心、市商務局等〕
五、強化保障,健全鞏固成果工作機制
13.健全督導考核機制。結合農業農村重點工作督導,根據階段性工作重點,以“四不兩直”方式開展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暗訪督導調研。完善考核督查機制,將杜絕“三沿六區”新增散埋亂葬工作列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照省委巡視、國家后評估、省考核、贛州市督導、市自查和各類暗訪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加強排查、建章立制、全面整改,以問題整改提升工作落實質效。在區市綜合考核辦的統籌下,開展好鄉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年度考核、行業幫扶、駐村幫扶和對口幫扶工作考核,用好考核評估結果,發揮好考核評估“指揮棒”作用。〔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等〕
14.健全干部培訓機制。持續抓實鄉村振興干部培訓,組織縣鄉村干部收聽收看“鄉村振興大講堂”等專題培訓,舉辦好第一書記、村干部、鄉村振興系統綜合業務培訓班等各類專題培訓,豐富培訓形式,強化培訓管理,提升培訓實效,不斷提升各級干部工作能力水平。對接好贛深合作事項“勒杜鵑”培訓計劃推廣工作,適時組織干部外出學習調研。〔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委黨校等〕
15.健全宣傳激勵機制。鼓勵各部門各鄉鎮不斷探索創新、總結提煉各類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先進事跡等,爭取更多鄉村振興事項納入國家級、省級、贛州市級試點示范、典型案例以及被上級主流媒體刊發。對在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以及社會人士,及時予以通報表揚,并優先推薦參加各類相關評比表彰,不斷激發干部群眾和社會力量主動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
16.優化要素保障機制。充實鄉村振興工作站干部力量,優化干部結構,確保村級鄉村振興信息員隊伍穩定,工資有保障,進一步夯實基層工作基礎。密切跟蹤上級政策文件出臺情況,及時做好幫扶政策優化調整工作。〔責任單位: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等〕
六、有效銜接,推動重點工作平穩過渡
17.抓好機構改革銜接工作。2024年,是鄉村振興部門機構改革之年,按照工作安排,市鄉村振興部門將在7月底前并入農業農村部門,在此期間要確保工作不斷、隊伍不散、人心不亂,切實履行好各項職責。2024年至2025年國家將繼續對各地開展后評估,各部門各鄉鎮要按照中央機關改革相關精神,堅決落實上級部署,推動過渡期內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保持總體穩定,資金項目相對獨立運行管理,確保實現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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